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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15日

——2018年1月5日在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康

各位代表:

我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圆满完成了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记使命担当

    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的最高政治原则。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常委会始终牢记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紧紧围绕全州工作大局谋划人大工作,牢记使命担当,推动州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以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统领新一届常委会工作。州第十一次党代会描绘了同步全面小康、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的宏伟蓝图,全州各族人民倍受鼓舞。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后,谨记全州人民重托,按照总结、继承、创新的原则,确定了“履职重刚性,立法重质量,监督重实效,依法治州重作为,代表活动重创新,机关建设重规范”的任期工作思路。一年来,常委会以州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夯实长治久安“五大基础”、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决胜全面小康统揽人大工作,    坚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行权,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7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对8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视察、专题调研32次,作出决议1项,开展53人(次)拟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4人(次),通过法定程序把州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州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有力推动了州委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

    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全力做好年度重点工作。2017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大事多、喜事多。按照州委统一部署,常委会坚持深入一线、重心下移、力量下沉,8名常委会领导多次赴相关县(市)实地检查、明查暗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切实做好3月、7月敏感期和全国“两会”、省党代会、党的十九大期间维稳督导工作,及时传导压力、发现问题、化解矛盾,常态化、点对点地督导州委决策和维稳措施落实,为全州维稳处突、主动创稳、依法治寺、纠纷调解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坚决贯彻州委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按照人大代表“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要求,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每人联系1个贫困村,帮扶4户以上贫困户,8名常委会领导多次赴相关县(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导,到91个乡镇、185个村、1100余户精准贫困户督导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全力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重要论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按照州委安排,切实做好年度重点项目推进、环保督查、重大节假日值班值守及“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见效”大讨论活动等工作督导。按照州委安排,常委会1名领导全力参与炉霍县相关工作。6名常委会领导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开展巡查督查20余次,推进河长制有效落实。机关抽调7名干部赴相关县开展脱贫攻坚督查验收,选派3名党员干部到联系帮扶的德格县定点村接任村支部第一书记。抽派2名同志参与喇荣寺五明佛学院宣讲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走基层、送温暖”活动,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大力宣传《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对涉法涉诉等重点信访件的转交督办,促进问题解决。

    二、坚持法治引领,推进依法治州

    认真贯彻州委依法治州战略,唱响法治主旋律,努力推进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

    科学制定5年立法规划。常委会及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立法规划共确定立法项目12件,新制定项目10件、修改项目2件。制定立法规划切实做到五个结合:一是把党委领导与人大主导相结合,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及时报州委批准;立法选题上主动与州委重大部署相结合;依靠州委把好政治关和政策关。二是把维护法制统一和体现地方特色相结合,在“自治”上下功夫,在“特色”上做文章。三是把长远规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缩短立法周期,加快立法节奏。四是坚持立、改、废相结合,保持自治法规的活力。五是把立法工作与推进“六大战略”相结合。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启动修改自治条例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道采砂条例;围绕交通先行,制定公路管理条例;围绕城乡提升,制定实施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补充规定;围绕产业富民,制定全域旅游条例、藏医药发展条例、牲畜屠宰条例;围绕民生民利,制定防震减灾条例,修正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

    扎实推进年度立法计划。2017年,常委会制定了我州第一部地方性法规《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全州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功能区划及森林、草原、湿地、环境敏感区生态保护、环境恢复等作出明确规定,必将为促进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适应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修正《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围绕3孩生育条件界定、控制非法生育、延长生育假期等焦点问题开展立法论证,使修正后的变通规定更加适应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启动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工作,目前已完成一审。开展《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中藏医药条例》立法调研,掌握全州中藏医药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明确立法思路。

    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常委会制定立法公开、论证、听证、评估等规定,增加新一届州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具备法学专业和法治实践人员比例,设立与立法有关的6个专门委员会,新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并配备3名工作人员,组建“甘孜州人大常委会首届立法咨询专家库”,由法律专业、财政经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农业农村、科教文卫、民族宗教和语言文字等相关领域的33名专家构成,我州立法工作“智库”建设实现零的突破。培养和提升立法实务技能,选派4人次参加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地方立法培训,3人次参加省人大内司委组织的法律热点问题解析专题培训,安排1名工作人员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体现民意诉求,围绕法规草案中的热点问题,共召开立法座谈会30余次、专家论证会10余次。

    大力推动“七五”普法。普法是依法治州的基础。常委会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依法对“七五”普法作出决议。决议提出“七五”期间要把学习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把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纳入学法范围;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做深做实。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上级人大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12件,对州人民政府和各县(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的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做到了“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18件(次)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三、坚持履职创新,提升监督实效

    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着力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州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加强工作监督,打造“阳光财政”。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积极推进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将81个州级部门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对部份县(市)的民生类资金落实、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调研,加强对预算、决算及预算变动情况审查监督,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州本级财政决算。

    加强审计监督,做到“利剑高悬”。对全州2015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审计工作报告。针对部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查处力度不够、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要求州人民政府强化追责问责,重点解决“屡审屡犯”问题。邀请被审计单位和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组成人员意见。剑指审计查出问题,实行州县人大联动监督,将县(市)存在的问题分解到相关县(市)人大常委会,压实人大监督职责。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加大对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收效良好。

    推动重大战略,共建“秀美家园”。常委会认真贯彻州委城乡提升战略部署,围绕实现“做强县城、做优乡镇、做美村寨”和“七个提升”目标,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增强规划意识、完善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高城乡规划执行力、完善规划监管机制、提升规划服务功能”等审议意见。组成调研督查组对全州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开展调研督查,助推全州新村建设。

    聚焦脱贫攻坚,助推“产业富民”。产业扶贫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常委会对全州产业扶贫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报告。针对全州产业扶贫存在的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滞后、经营主体培育缓慢、人才队伍断层等问题,要求进一步在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保障产业发展要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全州扶贫产业发展,确保广大贫困群众脱贫奔康有产业、能致富。

    建设绿色甘孜,当好“法治卫士”。常委会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增强绿色甘孜建设责任担当、形成绿色甘孜建设工作合力,让甘孜大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积极参与环保督察工作,认真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群众信访举报材料,对大渡河大岗山电站库区水质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形成督办报告。按照上级人大要求,认真开展7件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专项自查和清理工作,防止地方立法标准降低、立法失守等问题。

    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法治惠民”。聚焦脱贫攻坚,先后两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州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及2017年计划“摘帽”的泸定县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就集体经济发展、贫困群众就业增收、群众宣传教育、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针对近年来我州吸毒人员群体不断扩大、吸毒人员身份复杂、制贩合成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凸显、涉毒刑事案件逐年上升等问题,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专题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禁毒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原则,铲除毒瘤,维护安宁。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突出监管重点,捍卫百姓餐桌安全。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进行执法检查,从品牌建设、资金投入、监督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强化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地”。加强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解决监督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常委会对州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州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处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执行工作、州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等5项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四、坚持服务代表,保障依法履职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做好联系代表、服务代表各项工作。

    加强建议办理。对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意见进行归纳梳理,共归纳梳理6大类205条建议,经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后交“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办结率100%。继续加强重点建议督办,确定农村水毁公路恢复建设、民政医疗救助保障、移民安置点产业配套、群众“用电难”和高原特色产业发展等7件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重点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办理。但也存在一些建议办理时效差、质量低、解决率不高等问题,办理工作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有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深化代表活动。将280余名州人大代表合理划分为23个代表活动小组,为代表履职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制定“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方案,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联系贫困户15000余户、贫困村450个。组织全国、省、州、县四级人大代表共165人(次),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扶贫条例贯彻执行、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等重点课题进行视察调研,提出真知灼见。邀请代表32人(次)参加环保督查、立法论证、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等活动。

    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制度。及时向代表印送有关资料,邀请州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90余人(次),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专题调研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情况,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实现“代表履职受监督”,代表履职行为进一步规范。

    五、坚持严实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新一届常委会坚持制度先行、规矩先立,对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提请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进行修订,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机关认真开展“思想大解放、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见效”大讨论活动,在坚持“五个围绕”、做好三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如何提高常委会贯彻落实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督、说、写、看、查、思”六种能力开展大讨论活动,人大干部能力素质有新的提升。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举办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会3次,举办新一届州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2期160人(次)参训,“履职好、敢担当、有作为”成为全体代表履职宣言和新一届常委会的工作底色。

    配合全国人大内司委开展民族地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调研,重点就藏区司法人才、员额编制及其他保障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9次。成功承办全省人大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座谈会,切实加强与各地人大的交流交往。参加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并作民族自治立法经验交流。组织换届后的18个县(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培训学习活动。加大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力度,州、县(市)人大机构设置全面规范,工作对接高效有序。在各级党委的关心下,全州共配备乡镇人大专职主席313名、副主席38名,乡镇人大工作得到加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州委正确领导下,全体州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协同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州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地感谢!

    各位代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发展站到了一个更高层级的历史方位上,这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大工作的活力与创新还不够,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立法工作还不适应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立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我州法治基础薄弱,常委会在全面依法治州战略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代表活动还不够丰富,联系群众还不够紧密;五是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有待加强。

    2018年的主要任务

    站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这样一个立意高远、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的重大论断,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定位。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立足新时代、把握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探索新实践、展现新作为。

    州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了今年全州工作主题,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新目标。今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州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突出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两个关键’,统筹抓好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补齐基础设施滞后、民生水平不高、法治基础薄弱、人才队伍不足‘四大短板’,夯实长治久安思想基础、物质基础、民心基础、法治基础、组织基础‘五大基础’,精心组织实施扶贫攻坚、依法治州、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六大战略’,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的全州工作格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使命与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人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常委会要着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扩大自治州全体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第二,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第三,认真履行立法权,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第四,正确行使监督权,把握好力度、掌握好尺度、选择好角度,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第五,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修订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规定,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第六,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使党委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第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产生州、县(市)监察委员会,加强工作监督。

    新的一年,我们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抓实人大机关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纪律建设。以提升履职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和履职监督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把人大机关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成为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二、围绕全州工作大局,实现人大工作新作为

    各位代表,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州委的既定目标,也是人代会向全州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我们要紧紧围绕州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中共甘孜州委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准”履职、“精准”发力,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履职活动中去,积极投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的硬仗”。

    围绕“建成经济繁荣的小康社会”目标,进一步找准人大工作的发力点。将落实州十一次党代会目标、“十三五”规划执行、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六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作为今年监督工作重点,推进刚性监督手段常态化。加大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性债务、重点项目资金和精准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启动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修订加强州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实行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加强审计成果运用。

    围绕“建成生活殷实的小康社会”目标,在全州脱贫攻坚主战场积极作为。脱贫攻坚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州的头等大事、头号工程,是最紧迫、最重要的全局工作,我们要聚神、聚力、聚智,依法行权、务实履职,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定时、定点、定村、定户联系制度,争做脱贫攻坚的参与者、督促者、担当者。认真落实州级领导联系贫困县、2018年计划摘帽县由常委会主要领导定点联系制度,扎根一线,真督实导,坚决打赢这场关系全局、任务艰巨、创造历史的攻坚战。

    围绕“建成和谐稳定的小康社会”目标,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州战略。法治基础薄弱是我州社会治理的一大短板。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法治建设一线,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州战略落地落实。要认真落实2018年立法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的报批和施行工作,做好《甘孜藏族自治州防震减灾条例》的再审工作。立足民间文化保护与乡村振兴,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立足绿色发展,制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足产业富民,做好《甘孜藏族自治州全域旅游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立足自治优势,扎实开展修改《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立法论证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宗教管理法规,切实加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整治的工作监督,努力把甘孜藏区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轨道。

    围绕“建成民主文明的小康社会”目标,促进全州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切实做好《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决反对并依法打击一切形式的民族分裂行为,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全州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抱在祖国大家庭。

围绕“建成家园秀美的小康社会”目标,助推绿色甘孜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切实抓好《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深入开展《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补充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城乡提升和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和审议2017年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用法治手段推进绿色发展。

    围绕“建成保障有力的小康社会”目标,聚焦民生履职行权。坚持履职为民、监督为民,在促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专项工作报告,对州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全州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各位代表,新时代孕育新使命,新使命成就新作为。让我们在中共甘孜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履职尽责,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小康甘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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