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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5日召开 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月3日召开

甘孜日报    2018年02月01日

       据新华社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30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决定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48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3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经表决,任命何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常万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据新华社电 日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于201833日在北京召开。

     日前,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已经全国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议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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