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网 2018年02月02日
妈妈们的产假休不了那么久,幼儿园又不接收3岁以下的婴幼儿。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谁来带孩子,成为中国家庭面临的新问题。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四川3岁以下婴幼儿的总人数已经超过355.23万人,为历年来的最高值。婴幼儿照护的家庭负担过重问题突出,0- 3岁婴幼儿照护社会化需求巨大,相应的托育服务却供给不足。
基于大量走访和调研,省人大代表、省妇联主席吴旭提出,幼儿托育需求国内普遍供给不足,这个问题不是单凭政府的力量就能解决的。她希望由政府主导,明确主管部门,多部门协作,制定公共托育服务的法规政策以及规范标准,吸引各方力量参与。尽快构建四川省0- 3岁婴幼儿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张想玲
调查
超过两成女性被迫辞去工作 六成以上家庭希望孩子接受专业托育
随着生育新政的落地,四川二孩生育率有了明显提升,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省妇联对成都、绵阳、广元、凉山等十个市州5000多个家庭的调查显示,全省95%以上的0-3岁婴幼儿由家庭成员进行照顾,婴幼儿家庭照护负担导致了家庭二孩生育意愿偏低、女性工作和育儿难以平衡以及祖辈生活质量下降等诸多问题。
调查数据显示,照料压力大是育龄夫妇不愿生育二孩的最主要原因:在已生育一孩的家庭中,有60.7%是由于孩子无人照料而不再生育。
被调查家庭中,有81.13%的母亲表示因为照顾3岁以下的婴幼儿而严重影响了工作,其中,有22.88%的女性被迫中断或者辞去工作;超过3/4的全职母亲表示,如有人帮助带孩子,将会重新就业。被调查家庭中,近8成的3岁以下婴幼儿主要由祖辈参与看护,其中近50%的祖辈感到“无可奈何”,有67.2%的老人表示因为看护孩子造成了身体健康的问题。特别是照顾过“一孩”的祖辈不愿再照顾“二孩”的比例在上升,他们更希望将孩子送往专业的托育机构。
现状
四川公立托幼机构入托率仅为2.9% 商业托育机构缺乏统一管理标准
一方面是幼儿托育需求庞大,一方面,则面临着供给的缺失。
根据规定,四川公办幼儿园只接收3岁以上的幼儿入托。只有少数社会托幼机构接收3岁以下幼儿、且普遍要求不小于2岁。这使得3岁以下尤其是0-2岁的婴幼儿托育资源显得很匮乏。吴旭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0-3岁婴幼儿在四川各类公立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2.9%,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也大大低于天津(14.71%)、上海(11.8%)等国内其他地区。
在巨大的家庭托育需求刺激下,商业化运作的托育服务大量涌现。呈现出发展迅速、分布不均、收费昂贵、托育服务缺乏标准、托育过程缺乏监管等特点。吴旭表示,以成都为例,截至2017年全市共有超过300家机构提供各类托育服务,其中近8成机构为最近三年新增。这些机构大都只是在工商部门注册,以教育咨询、教育培训等形式存在,并不具备幼儿托育的资格。但由于公共托育资源的供给缺失,绝大部分有托育需求的家庭只能选择这类托育机构。带来的结果,一是高额保教费,二是,由于缺乏服务标准以及监管体系,还面临环境、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进,这类问题会越加凸显。”吴旭说,构建完备的公共托育服务体系,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议题和民生问题。
对策
明确职能管理 构建婴幼儿公共托育顶层设计
0到3岁的婴幼儿托育怎么办?基于大量走访和调研,吴旭开出了多个“药方”,首当其冲的就是,建议由教育、卫计委等部门联手牵头,针对0-3岁婴幼儿公共托育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尽快制定适应四川省城市发展和人口布局的托育服务发展规划,推动0-3岁公共托育法规政策的制定。
建议1
2至3岁儿童托幼服务纳入学前教育规划
建议将2至3岁儿童托幼服务纳入四川省学前教育规划,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统筹推进落实。鼓励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根据自己的容纳能力,开办托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鼓励集团化幼儿园和早教中心,创办托儿所,实现托幼一体化,满足公共托育服务的需求。
建议2
建立公办性社区婴幼儿托育网点建议探索“社区化、就近化”的托育服务模式,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建立公办性社区婴幼儿托育网点,采用公建民营模式,即政府提供场地、支持硬件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模式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承接项目的运营管理,开展小规模的托育服务、婴幼儿照看服务。
建议3
鼓励企业自办或者合办托育机构建议研究出台鼓励企业自办或者合办托育机构的激励政策,将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成本纳入企业成本,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政府可成立托育专项基金用于发放托育津贴以及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楼宇、企业开展托育服务。
建言
教育专家熊丙奇:为“幼有所育”立法的时机到了
0到3岁的孩子谁来带?教育专家熊丙奇更是专门撰文谈了这个问题。他提到,从2010年起,我国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出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7.4%,提前实现了2020年教育规划纲要的目标。但是要实现“幼有所育”,还必须啃硬骨头。
熊丙奇提出,首先,0-3岁托幼教育乱象纷呈。目前,0到3岁的托育,没有明确的监管体系,基本处在谁办谁管,最终大家都不管的状态。社会的早教机构多实行工商注册,而工商部门很难对早教机构提供的保育服务进行专业的监管。其次,由于长期以来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缺乏长远规划,幼师缺口巨大。
要全面做到“幼有所育”,针对学前教育的“短板”问题,需要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明确政府的投入责任,明确幼儿教师的待遇标准,并理顺对托幼机构、幼儿园的监管体系。如此,方能做到“幼有所育”,让幼儿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令家长对托幼机构、幼儿园放心、满意。
2016年初,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学前教育立法做出回应称,已完成学前教育法专家建议稿。学前教育法经过近20年的调研、讨论一直没能出台,但现在应该时机成熟了。
试点
幼儿托育的“四川方案”
解决0到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其实,四川也在积极试点。
案例一:早在2015年由国家卫计委确定为试点单位的成都市青羊区卫计委,于当年8月启动实施0~3岁科学育儿试点工作,本着“全面部署、组建队伍、制订规范、试点先行、专家指导、健全完善、扎实推进”的总体原则,将科学育儿工作纳入到托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
根据四川省首个由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公益早教基地公布的数据,从2008年启动免费公益早教试点以来,持续8年为区域内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0~3岁婴幼儿家庭免费提供近6万人次早教课程和亲子活动。贴心服务获得点赞。
案例二:2013年由教育部确定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区的宜宾市翠屏区,确定了“政府主导、社区组织、幼儿园搭台、早教机构唱戏”的思路,构建了区早教服务中心-幼儿园亲子中心-民办早教机构三级服务网络,初步探索出婴幼儿全日制集中教养模式、公办园的亲子教育和公(民)办早教机构等多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