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8年08月01日
本网讯(颜斯睿 王眉灵)7月30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南部县、甘孜县等14个第二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已报请省政府命名。获得省级示范县命名的,省政府将给予专项计划奖励。
2017年,我省成功创建第一批14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和3个全国示范县。今年,我省在督促第一批示范县全面巩固提升的同时,选择了32个积极性高、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进行重点培育,并加大对贫困地区督导帮扶力度。依据省政府确定的评定标准,按照县级自愿申报、市级复核推荐、省级考核评定的程序,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精干力量,历时5个月,完成了对成都等17个市(州)政府推荐的金堂县等25个县(市、区)的省级考核评定工作。
“评审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严格执行标准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地区发展差异等因素,注重‘四好农村路’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成效,评选出特点鲜明、经验典型的示范县,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四好农村路’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说。
省政府将对评定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进行命名,并给予农村公路专项计划支持;对获得全国示范县的,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在交通项目资金计划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