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 2018年08月14日
教育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凡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一律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2002年以前毕业的学历信息和2008年9月以前授予的学位信息,将继续通过人工核查提供书面认证。
通知规定,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和电子认证;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学位认证系统查询和电子认证。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和其他学历学位授予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明确专门机构或人员承担学历学位核查职责,共同做好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