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0月15日
本网讯 10月9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叶壮率第四执法检查组到甘孜州的丹巴县和康定市,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情况。检查组深入丹巴县半扇门乡阿娘沟二村、水子乡长纳村,康定市瓦泽乡水桥村、姑咱镇日地村等地,入户实地察看、调阅相关资料、听取群众意见,全面检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督促两县(市)突出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叶壮在检查中指出,贯彻落实《条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坚定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脱贫攻坚工作。人大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条例》落地落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贡献力量。
叶壮强调,要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和“精准”的要求,咬定攻坚目标不放松,认真查找差距,全力补齐短板;要在产业培育、技能培训、带头人培养方面下足绣花功夫,为困难群众扩大增收门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确保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精准落地,脱贫成效扎实,经得起检验;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大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力度,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 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脱贫攻坚的鲜活事例、贫困村(户)发生的深刻变化深入开展感恩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脱贫奔康的内生动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传承好纯朴乡风和家庭美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分别向丹巴县和康定市反馈了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对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吕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康等参加检查。
见习记者 包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