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8年11月30日
我省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
十六条措施包括: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交通出行、证照办理、居住条件、子女就学、卫生健康、文化生活、社保服务、工资支付、维权救助、创业服务、留守人员关爱、走访慰问、志愿服务、表彰激励
本网讯(刘春华 邵明亮)我省常年有2500万农民工外出务工就业,如何不断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十六条措施》,从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交通出行等方面,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
十六条措施针对农民工需求较为集中的16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实在的服务保障措施。包括就业服务、技能培训、交通出行、证照办理、居住条件、子女就学、卫生健康、文化生活、社保服务、工资支付、维权救助、创业服务、留守人员关爱、走访慰问、志愿服务、表彰激励等。
强化就业服务方面,将农民工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实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动态管理,按季度动态跟踪、更新农民工外出信息;每年在农民工集中返乡期间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招聘活动800场以上;每年定期协调广东省、浙江省和成都市等省内外帮扶地企业,开展“送岗位下乡”就业专场招聘会200场以上等。
加强技能培训方面,结合农民工务工需求,大力开展定向、定岗、订单等技能培训,每年完成劳务品牌培训、青年劳动者培训和青年电商培训等培训任务20万人等。
提供交通便利方面,春运前后为农民工开行专列(专车);在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开设农民工购票服务窗口;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和返乡交界处等地设置问候、交通安全等标语,设立便捷服务点,为农民工提供车辆检修、茶水供应、应急药品供给、道路救援等服务。
方便证照办理方面,优化省内证照证明办理服务,结合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时段,开辟专门窗口提供各类证照办理服务等。
改善居住条件方面,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各地将每年竣工的公共租赁住房按一定比例供应给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符合当地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民工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减轻农民工住房租赁负担;引导和鼓励农民工积极缴存住房公积金,拓宽商品房贷款渠道,提高农民工住房购买能力。
保障工资支付方面,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督考核和督查问责力度,杜绝发生新的欠薪;全面推广运用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此外,十六条措施还对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展跨省维权、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加强公益性法律服务,关爱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开展送温暖活动、爱心志愿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省农劳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确保把党和政府对农民工的关心关爱以及服务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我省将把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市县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将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目前,十六条措施已被细化为40项具体的服务项目,根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省内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