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8年12月14日
本网讯(殷鹏)12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11月底,我省89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32项,剩余57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实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的函》要求,根据《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从2018年4月起,我省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按月实施清单化调度。
从目前情况看,省整改方案实施进度总体顺利,但有6个市(州)共12条具体整改措施未达到其实施方案规定的序时进度(目前尚未影响到省整改方案实施进度)。其中,攀枝花市3条、绵阳市1条、遂宁市3条、南充市3条、广安市1条、资阳市1条。
针对6个市(州)12条具体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进度、整改进展滞后问题,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6个市(州)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并按照《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落实整改销号管理要求。
据了解,今年6月以来,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对市(州)整改实施方案中具体整改措施逾期未完成的18个市(州)发送了整改督办函51份,对具体整改措施连续3个月逾期未完成的3个市(州)的4个有关整改责任单位实施了约谈。接下来,我省将继续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快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