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9年04月10日
本网讯(李欣忆)4月9日0时30分,从韩国出发乘坐OZ323航班抵达成都双流国际机场的王女士,抢到一份价值500元的“红包”。
这得益于一项政策利好——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从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王女士携带的挎包,按照降低后的行邮税税率计算可少缴纳税款500元,降低幅度达20%。这也是成都关区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海关打印放行的调降行邮税税率后的首单税单。
成都海关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以进口婴幼儿奶粉为例,2018年成都关区征收进境奶粉行邮税787.2万元,实施新政后,将减免税额104.9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进境物品行邮税下降将直接惠及四川广大消费者。按2018年成都关区进口行邮物品静态量测算,降税将为消费者降低税负总计约278.9万元,主要涉及奶粉、女士箱包、衣物鞋帽、家电等日用消费品。
成都海关提醒,进境物品应以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居民旅客携带进境物品以5000元为限,超出部分将被依法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