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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甘孜日报    2020年07月06日

对10个重点行业专项开展集中整治

本网讯 日前,记者从州应急管理局获悉,从2020年4月至2022年底,我州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10个重点行业专项开展集中整治。

强化组织统筹。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6月28日,我州召开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会,对统筹协调推进全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作出部署安排并提出具体要求。6月30日,州政府召开第52次常务会议,专题审议通过《甘孜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成立州政府州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州长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12个专项(专题)专班,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

优化整治方案。按照全国、全省的部署要求,州安委会结合全州实际,优化制定 “1+2+10”的整体工作方案,其中包括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10个专项方案。专项整治从2020年4月至2022年底,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民航、邮政、水上交通)、城市建设、危险废物、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农村安全10个重点行业专项集中整治,到2022年底,切实消除一批重大隐患,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州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细化保障措施。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落实党政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加强对各县(市)和州级重点行业领域部门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整治情况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记者 州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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