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09月08日
9月3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我省将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今年将认定40个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400个示范村。
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又称为“六强村庄”,需满足党建引领能力强、村民自治能力强、法治保障能力强、德治教化能力强、村级发展能力强、平安建设能力强等六个方面的创建标准。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又称为“四优乡镇”,需满足党委领导机制优、基层管理服务优、农村监督机制优、社会治理成效优等四个方面的创建标准。被认定为省级乡村治理示范乡(镇)的,将在干部晋升、农业农村项目支持、考核加分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