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12月22日
严格选人用人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本网讯(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任鸿)日前,省委印发修订后的《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制定的5个《办法》,对我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修订的5个《办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要求,总结吸收近年来四川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从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5个环节,进一步严格程序、步骤和要求,对于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要坚持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鲜明政德、为民、担当、实干、廉洁、公认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落实从严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选人用人,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有效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
通知强调,要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5个《办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 行政院校、干部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内容,并面向党员干部开展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内容,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政策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