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2月23日
(第18号)
当前,国外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国内多地多点散发和聚集性疫情交织,我省也发生本土疫情,我州正值返岗返工返校和复工复产复商的高峰期,人员流动增加,疫情输入风险增大。为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我州干部群众非必要不出州,不出国(境),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潜在风险地区;确需外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须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备、审批,城乡居民须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尚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的人员严格限制入(返)州。
二、强化个人防疫义务。所有入(返)州人员须第一时间如实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及入住宾馆酒店报告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入(返)州后24小时内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主动配合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出入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做好“扫码戴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加强自我排查和健康管理,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时,须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规范就诊。符合条件且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须积极主动尽早完成接种。
三、分类实施精准管控。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返)州后集中隔离管理,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入州后实施3天2检(间隔24小时),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地区7天为止。
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入州后实施3天2检(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省(直辖市)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且在入州24小时内再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健康码”为红码的入(返)州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并从隔离当天起,每间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红码”关联人员集中隔离7天,并于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双采双检”。
“健康码”为黄码的入(返)人员限制通行,实行3天2检,结果为阴性的集中或居家隔离7天。
行程卡带“*”号人员持48小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且在入州24小时内再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上述人员不能落实居家管理措施的实施集中隔离管理。
四、从严管控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暂停举办庆祝庆典、文艺演出、展销促销、民俗活动、宗教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暂不举办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少串门,不举办“坝坝宴”,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
五、强化重点场所防控。机场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民俗客栈、娱乐场所、麻将馆、棋牌室、互联网上网场所、医疗卫生机构、校园、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博物馆、监管场所、宗教场所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地厂矿等场所,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日常清洁、通风消毒等措施。
六、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隐瞒信息、知情不报、未按要求报备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等的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