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8月30日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11日至1月18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财政局开展了扶贫领域延伸巡察,并于4月27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州财政局在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涉农资金整合、基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扶贫项目财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
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州财政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州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财政事业发展。
(一)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4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明确职责,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甘孜州财政局党组关于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州财政局扶贫领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方案》。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针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和安全运行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规范化财政所。按照《甘孜州推进乡镇财政所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18年确定建立49个规范化财政所,截至目前已完成乡镇财政所人员配备、办公地点和场所设置工作,系列内控制度和工作流程已全部“上墙”,逐步规范业务运行。二是专人专职负责绩效管理工作。州财政局专门成立绩效管理科,配备业务骨干,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今年,采取绩效评价和重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17年州本级投入的2400万元进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覆盖检查,绩效评价选取2017年投入到康定等7个县(市)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50万元,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三是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等突出问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监督﹝2018﹞4号)文件,州财政局从6月20日起牵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针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不够规范。存在虚假整合、超范围违规安排使用整合后的财政涉农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规定范围和标准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一方面,进一步落实工作举措。及时完善县(市)整合涉农资金目录清单,在下达资金文件和录入“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时,采取同步确认县(市)可整合涉农资金的方式,解决州、县(市)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一方面,强化政策业务培训。于6月举办全州财政系统脱贫攻坚业务骨干培训班,特别邀请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就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相关政策、具体做法作了全面讲解和重点强调,全州各县(市)财政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共38人参训。
二是抓好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落地。及时安排布置。联合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于3月召开全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视频会,专题布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备工作。严格方案预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工作局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15号)要求,州财政局会同州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按照严格整合范围、严格方案编制、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方案报备、严格资金监管的总体要求,实行方案预审制度,指导县(市)开展2018年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编制报备工作,要求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划整合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切实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部分县(市)整合方案存在的整合资金使用方向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整合的深度和质量。
三是加强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坚持将整合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在农林水专项资金的下达中,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资金下达管理方式,除有特殊规定外,一般只明确资金方向,不搞项目“戴帽”,实行额度下达资金。同时,对下达县(市)的“任务清单”,明确了仅作参考,不作为部门、行业考核依据的工作要求,赋予县(市)政府在资金使用上更多的自主权,由县(市)视年度脱贫任务及巩固脱贫成效需要,根据川府发〔2016〕44号、甘办发〔2016〕55号等规定,结合各地的脱贫攻坚规划,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由项目县(市)组织实施。明确预算执行目标进度。在近期召开的全州财政加快收支执行视频会上,州财政局根据《财政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有关“确保财政扶贫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达到序时进度和年度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市)财政主动作为,继续优化扶贫资金拨付和报账流程,健全扶贫项目评审、领款报账、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机制。同时,将对脱贫资金支出进度滞后的县(市),严格执行通报和约谈制度; 对不作为、乱作为、被省以上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脱贫攻坚支出未达序时进度且排名后5名的县(市),继续执行暂缓调度一个月国库资金的措施。
四是进一步强化县(市)级主体责任。坚持“四到县”制度。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实行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的意见》(川办发﹝2014﹞74号)要求,实行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督促和指导各县(市)落实好政策制定、资金下达、制度完善及监督考核等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为进一步强化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县(市)级的主体责任,将整合试点政策措施理解和执行有偏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纳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整改内容,着力通过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在整合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部门支持不坚决甚至软抵制等系列问题。
(三)针对“基层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力度不够。乡、村财务管理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举措。推行“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系统,使各项制度得以建立健全和完善。在“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管理模式的推进中,对村级财务制度、报账流程等进行梳理,并着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将有效解决村级运行维护经费、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和村级公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有效防止原始凭证不合规、大额支取现金,往来款项较多等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二是加强培训。各县(市)是乡村财会人员培训的主体,州财政局按照各县(市)乡村财会人员培训计划,与县(市)财政局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对各县(市)农村财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同时,通过建立全州财政系统业务骨干人才库,为各县(市)财政培养授课师资提供坚实保障,并适时举办财务人员提能示范培训。分别于4月18-20日、23-25日分两期在四川民族学院举办全州财政“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业务骨干培训班,全州18个县(市)、海螺沟景区财政局的分管局领导和159个村级报账员参训。三是建人才库。在组织乡村财会人员的培训中,通过采取积分制管理,建立甘孜州财政“互联网+精准扶贫代理记账”人才库,截至目前,共有55人入库。此举既加强了对乡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力度,又最大限度的调动各县(市)参训积极性,促进乡村财务工作不断规范。
(四)针对“在扶贫项目财评中,存在指导、监督不够。工程已完工,财评价还未出来和财评人员未到现场抽查核实工程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问题,归纳总结。4月至6月,州财政局选派部分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社会协作机构专家配合工作人员,对康定、甘孜、道孚等县(市)以扶贫项目为重点进行现场检查;对石渠、理塘、得荣等县,2017年农村公路、易地扶贫财政评审项目进行抽查。列出“问题清单”,要求各县于6月25日之前对照检查并完成整改。同时将问题与不足逐一分析、归纳总结,结合国家对财政评审的相关规定,制发了《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管理。6月20日,州财政局在康定举办全州财政评审系统扶贫领域项目业务培训,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从建设程序合法合规性、预算评审项目资料的完整性、招标控制价评审质量方面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一讲解和分析。组织学习《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7〕36号)及《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府性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摇号招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办发〔2017〕43号)文件,并对《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工作的通知》进行详细解读,参会人员通过交流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做好全州财政评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健全考核,提升质量。州财政局根据检查和培训的情况,现场指导各县(市)建立健全财政评审考核机制,完善协作机构评审质量、评审时限、配合程度等方面的考核,要求各县出台考核协作机构的管理办法,以此助推各县(市)财政评审质量的提升,确保财政评审依法合规,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三、坚守责任担当,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州财政局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在整改工作中持续发力,一以贯之,务求实效。
(一)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贯彻落实。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按照整改方案,坚持整改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从严、工作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地做好后续整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紧盯不放,精准施策;对整改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调整整改措施,确保每个问题都整改到位、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把建章立制作为巡察整改的根本性措施,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真正使整改成为完善思路、推动工作的过程,切实提高整改成果可持续性。强化制度执行力,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
(三)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开创发展新局面。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于转变作风、推动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紧紧围绕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甘孜财政高质量发展,努力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州财政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33407;邮政信箱: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9号;邮政编码:626000;电子信箱:170366523@qq.com。
中共甘孜州财政局党组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