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8月07日
本网讯(本网记者)为进一步推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泸定县突出“三强化”工作措施,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河道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将县境内19条河流按照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进行责任划分,配备“县级河长”17名、“乡镇级河长”26名、“村级河长”58名;同时创新“河岸制”工作机制,将“河长制”与城乡提升工作有机结合,落实22个县级机关党政企事业单位分段负责大渡河城区段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到位。强化水污染综合防治。集中排查入河库污染源,投入资金2800万元,实施安乐坝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泸定新城污水处理厂1座,逐步杜绝污水直排现象,确保2017年全县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强化规范管理涉水项目。结合全州资源清理专项行动,整合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人员力量65人次,对国道318线、省道217线县境内20处砂石场开展彻底清查,依法取缔关闭非法采砂厂矿5家,对4处砂石资源点启动资源开采权公开出让工作,促进全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良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