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11月13日
本网讯 (记者 土登 扎西)为全力整改藏语言文字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力推动康定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营造良好的氛围,11月2日,康定市召开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安排部署会,就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同时,还成立了康定市藏语言文字委员会,出台了《康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的实施方案》。
今年8月,州人大工作组到康定市调研藏语言文字使用情况后,反馈了康定市在使用藏语言文字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康定市立即着手开展相关工作,并出台了《康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藏语言文字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了具体目标,即规定范畴内藏文使用率达100%;藏语文错字、错拼、掉字、漏字、错译、节译等不规范问题纠正率达到100%;藏汉文大小比例失调问题基本消除;地名和路名标志用字基本规范;藏汉文字位置排序符合标准。
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该市要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州属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及所辖村级组织、街道居委会公文头、公章、吊牌一律使用藏汉双语,并由市民宗局牵头进行监督管理。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局分别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报纸、刊物、图书等出版物、印刷行业和影视、网络、娱乐场所等的用语用字的监督管理和对全市范围内旅行社、宾馆、民居接待、农家乐、旅游景点及公路旅游标识标牌、宣传广告用字的监督管理;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标语、牌匾和宣传栏、橱窗等用字的监督管理;由市食药工商质监局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广告、商标、包装、说明、证照等用字的监督管理;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地名标志、行政区域界桩、具有地名意义的建筑物名称等用字的监督管理;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交通标识、大中型汽车、出租车门徽的用字进行监督管理;由市教体局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学校的藏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及双语教学的规划和发展,并对双语师资的培养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在诉讼活动中同时或者分别使用藏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提供翻译,当事人用藏文提出起诉、上诉和申诉的,司法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全市各单位在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行政复议申请时,应当使用来信来访和申请者通晓的语言文字进行答复和办理,不得拖延或者积压不通晓的文字信函、批件及其他文字材料;
在部署会上,该市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开展《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的宣传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营造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各民族语言文字和谐相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