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12月21日
本网讯(县府办)近年来,道孚县采取“四举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截至目前,印发各类宣传材料3650份,悬挂横幅22条,受益人群达35640人次。
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制定《道孚县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对招用职工和订立(续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情况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加强了劳动用工管理。截至目前,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劳动用工备案登记1884人,占全县企业用工人数的91%。
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州、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没有足额缴纳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者的施工企业,坚决不予下达开工通知书,从源头上确保了农民工权益保障。截至目前,2017年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43.02万元,返还保证金257.10万元,账户余额1184.82万元。
加大联合专项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和公、检、法、司在清欠农民工工资中联合执法职能,加强行业部门协作,通过政策驱动、宣传发动、部门联动、日常巡查、案件查办、专项监察等形式,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目前,调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起,结案1起,尚在办理2件(已解决工人部分工资),为264名追回工资共计596.19万元;结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