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8年09月10日
本网讯(县府办)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环保督察相关精神,炉霍县进一步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强化整改措施、营造整治氛围,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炉霍县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确定四大类16项整改任务,42项整改措施。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环委会和专题会10余次,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强化督查监督,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的原则统领整改工作。坚持“清单制+责任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管理、清单销号、通报公告、信息月报、整改公示工作机制。并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底县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成效。对标中央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一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整改落实,逐一整改销号。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立即整改。现目前,省整改任务第一项、州整改任务第一项第一条、第二条措施;省整改任务第十项、州整改任务第四项第一条措施已在州上完成销号,其余均按照序时进度整改中。
及时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参与率。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等媒体平台,实事求是按时报送工作信息,积极营造环保督察良好氛围,增强全民环保意识。通过门户网站公示、公开各类环保法规、制度、文件,以及水源地整治、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度等动态性工作进展,让更多人关注参与环保。
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手册等形式,并结合“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等节点,通过街头宣传、走村入户等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深度、广度,在社会形成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