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8年09月10日
本网讯(张巍)在“雪域风暴”大会战集中行动中,得荣县人民法院对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开展攻坚。
案件被执行人潘某某系得荣县某局职工,因在申请人土某处借款143000.00元未还,申请人多次催收无果故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潘某某名下有一昌河牌K39小型面包车,且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除此外并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得荣法院执行局派出警力赴得荣县冉绒村,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采取查封措施,双方当事人对车辆价值达成合意后以物抵债。
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保留被执行人生活必需费用后,扣划其工资收入每月3948.00元支付给申请人,直至全案标的执行完毕为止,至此,这起双方当事人争执已久的借款合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