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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 力促社会稳定

甘孜日报    2018年12月03日

◎炉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丹达瓦

近年来,炉霍县总结推广“枫桥经验”,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自治”原则,探索矛盾不上交的机制和办法,全力将矛盾化解在源头,问题解决在基层,尽最大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县终结”,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以源头治理为关键,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注重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以“七五普法”为载体,通过“法律七进”“以案释法”等方式,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引导农牧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注重加强摸排力度,除乡(镇)、村主导开展日常排查外,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排查形式,充分发挥出各级调解员、网格员及职能部门作用,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排查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以强基固本为依托,专业化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建强调解组织,在已建立的村、乡、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强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及疑难矛盾纠纷行业性、专业性的调解组织。结合藏区实际,建立起“三山一界”、虫草采挖纠纷等各类“流动调解室”,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通过加大对调解员的政策、法律和技能培训,提升调解员依法调解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引导调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应急调解机制,大力推行“三三制”“随手调”等调解工作模式,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排查、早研判、早化解”。

以联动融合为引擎,多元化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聚焦重点、热点领域和重点突出矛盾纠纷,因地制宜,强化政府职能部门主导,加强信访、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与各调解组织之间的衔接协作,建立联席会商、专业咨询、应急处置、联动化解、经费保障、考评督导等机制,实现“三大调解”整体联动、无缝衔接,助推多元化解,为藏区社会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2016年以来,炉霍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27起,成功化解406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特别是将“8·01”系列案件等4起省州挂牌督办案件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枫桥经验”在炉霍县实践成果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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