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4月16日
下汝村村民代表举手通过村规民约。
本网讯 4月12日,理塘县濯桑乡下汝村村民洛绒泽批在家进行电焊加工,将加工材料堆放在村民集中活动点,村规民约监督员细曲珍发现后第一时间对洛绒泽批进行了“约谈”。
“建材堆放在大家的公共活动场所,既影响村容村貌又有安全隐患,把老人小孩绊倒了后果不堪设想啊,需要临时堆积建材的地方,你可以给村干部说,我们会协调,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们的村规民约第二十八条,请你尽快整改,并在村民大会上作检讨。洛绒泽批当场向细曲珍承诺:“本人占用集体土地堆放杂物,违反了村规民约,我承诺尽快清理……”当天下午,洛绒泽批将堆放在村公共活动场所的建材进行了清理,并通过村微信群向村民宣传乱堆乱放的危害。
为啥村规民约有这么大的约束力?前段时间,濯桑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走村入户,通过邀请村内党员、青年学生等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找准基础设施管护、权益维护、户籍管理等工作过程中的痛点,结合“三讲三爱”宣传,形成村规民约应当关注的“问题清单”。司法助理员、法治宣讲员、乡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对各村村规民约进行数轮修改形成通用版村规民约,各村再结合实际进行修改形成“一村一约”的村规民约,有效解决违反村规民约怎么办的问题。
“村规民约是一村一约,每个村的实际情况不一样,制定出来的村规民约都不一样。”濯桑乡党委书记扎西拉姆说,为了保证村规民约接地气、顺民心,我们在规范的过程中,村民和村干部自己提村上需要什么样的规约,这样制定出来的村规民约执行起来也就容易被接受。我们还将村规民约和法律法规、“三讲三爱”与农民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引导农民自觉遵守、实现自我管理。
濯桑乡结合村规民约执行实际,初步探索出党员干部带头做“模范执行员”、村民参与做“执行员”、村干部当“监督员”的机制。查卡村的扎西为了少走几步路,私自将垃圾倾倒在村垃圾池外,这一幕恰巧被经过的村规民约监督员格乃看到,格乃当场对扎西进行了批评教育:“村子是大家的,你为了自己的方便把垃圾倒在垃圾池外,如果吹大风整个村都是垃圾,你们自己家干净了,整个村子都是垃圾,你觉得好不?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我们村规民约的第十二条,请你立即立改,将垃圾池周围的垃圾清理干净并到查卡村每家每户进行宣传,给大家讲讲爱护村内环境卫生的重要性。”扎西当场向细曲珍承诺:“本人将垃圾倾倒在垃圾池外,违反了村规民约,我承诺尽快打扫干净……”批评教育现场扎西红着脸,羞愧的低下了头,默默捡拾起地上的垃圾。目前,濯桑乡已通过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14起。
过去,濯桑乡部分村民只想着“各人自扫门前雪”,门前乱堆乱放、居住环境脏乱差;如今,在村规民约规范下,院墙外乱堆建材、门口堆柴火、村内公共场所乱扔垃圾等现象得到有效改善。“村规民约就像一个标杆,代表的不仅是村子的形象,更是乡风文明的筋骨。”濯桑乡干部斯郎普错说。
县融媒体中心 叶强平 李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