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10月21日
本网讯 近日,理塘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最大限度化解了矛盾纠纷。
据了解,今年9月8日,我州某客运公司稻城分公司驾驶员张某驾驶大型客车沿227国道由稻城往理塘方向行驶时,因为驾驶操作不当,严重撞伤了原告鲁某的两匹马,造成马匹一死一伤。交通事故认定书裁定因驾驶员操作不当,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原、被告双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起诉至该院。
鲁某诉称,被撞死的马原本价值7万元,被撞伤的马价值5万元。马匹所有者并没有漫天要价,综合考虑骑乘的马可以配种繁衍、具有可预见的经济效益,请求被告以5万元赔偿撞死的小走马,以1万元赔偿撞伤马匹的医药费。
法官了解案情后,为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客运公司参与案件调解。法官分别向各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提示风险,并提出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合理性建议。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被告赔偿3000元,保险公司赔偿52000元。
四郎正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