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11月06日
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的时间和成本,康定市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引入行业调解力量,联合康定市司法局公益诉讼律师组成调解团队,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当事人郑某某、鲁某某因住房困难、无稳定收入来源申请了住房保障,康定市某局分别与2名当事人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满后,该局按相关文件清理不符合公租房申领要求的租户时,发现2名当事人均已购买商品房,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遂要求2名当事人按照规定腾退、返还该房屋,并支付剩余租金。经该局多次催告,2名当事人仍拒不腾退、返还房屋,故该局将其诉至康定市人民法院。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干警查阅案情资料后,决定将两起案件分流至“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由调解室的法官与市司法局调解员共同受理该案。调解团队在做好案前统筹工作的同时,积极到当事人居住地实地了解案情,并耐心劝说被告,使被告逐渐放下抵触情绪,同意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当日,法官与市司法局调解员各司其职,分别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出发,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引导双方相互理解,并向被告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两名当事人主动搬离公租房并支付剩余租金。至此,两起案件均得到圆满解决。
该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积极联合各方力量,不断发挥诉前调节积极作用,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兼顾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为群众解忧止纷,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