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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人民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甘孜日报    2023年02月14日

本网讯 近日,康定市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以来,康定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在这起离婚纠纷案中,原被告双方因打工相识并自由恋爱,自1999年开始共同生活,并于2008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育有一子一女。近年来,被告创业失败,不愿主动分担家庭经济压力,对原告及子女缺乏关心照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平等保障当事人正当诉讼权益,确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范围,防止并遏制当事人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承办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告知双方履行如实申报义务及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并列举了主要财产类型和重要财产信息,要求双方当事人主动依法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该院颁布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旨在助力公正分割夫妻双方财产,维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举措,有助于引导和督促当事人诚信诉讼,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易敏 巴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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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一、哪些财产需要申报?

离婚案件中需要法院处理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财产既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申报不同类型财产,分别提供什么信息?

1.房产:当事人应提供包括地址、登记权利人、居住人、房屋首付款出资构成、贷款总额、剩余贷款数额、现价值等信息。

2.车辆:当事人应当提供包括车牌车型、登记权利人、车辆实际控制人、首付款出资构成、贷款总额、剩余贷款数额、现价值等信息。

3.现金:当事人应提供包括数额、保管人等信息。

4.存款:当事人应提供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余额、交易明细等信息。

5.理财产品:当事人应提供包括名称、金额等信息。

6.股票、基金:当事人应提供包括证券账户、户名、资产总额等信息。

7.保险:当事人应提供包括保险名称、投保金额、投保人、受益人、现金价值等信息。

三、申报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在收到本申报令之日起至举证期限届满前申报,经人民法院同意,申报期限可以予以延长。

四、未如实填报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1.如未如实申报,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2.如未如实申报,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该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终结后,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本案中未申报的财产,且另一方存在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该财产时,人民法院依法对该申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4.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将视为未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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