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09月25日
本网讯(局办)我州以问题为导向,结合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原因,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督导、严格惩戒等措施,切实加快22个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
建立机制促整改。各县(市)制定扶贫资金预拨制度,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做到资金与项目有效衔接,避免扶贫资金“沉淀窝趴”。
完善月报强督导。各县(市)每月报送22个专项扶贫方案资金拨付进度,并将其作为考核、督查、问责的一项要依据。定期通报资金拨付情况,约谈并派出督导组专项督查拨付进度滞后的县(市)。
召会议严责任。组织召开22个专项扶贫方案牵头部门联系会、全州视频会议,专题会商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措施。适时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各县(市)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落实惩戒加进度。对22个专项扶贫方案资金拨付进度较低且在排名倒数五位县(市),州财政局暂缓调度国库资金;责令未达到当月序时进度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向州政府作出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