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10月31日
本网讯(局办)近年来,我州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解答各类法律问题,发挥法律咨询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针对咨询的各种法律问题,及时提供客观、准确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镇)村开展咨询35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
拓展法律顾问范围,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基层法律服务所积极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认真开展辖区内法律顾问工作,主动参与基层政府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促进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全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59家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400余次。
参与诉讼、非诉活动,发挥法律维权作用。法律服务工作者注重发挥服务的地域优势,向基层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协助办理公证等服务方式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维护了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发挥法律疏导作用。法律服务工作者运用说服教育方式,开展农牧民涉及的遗产继承、赡养抚养、债权债务、民间赠与、侵权索赔等具有财产权益性质民事纠纷的非诉讼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参与各类调解500多次,化解矛盾纠纷400多件。
强化宣传教育职能,发挥法律保障作用。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农村、面向农牧民,结合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讲解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目前,全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乡(镇)村开展法制宣传57场次,受教群众4000余人次。
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发挥法律救助作用。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乡(镇)法律援助站的作用,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9件,非诉讼类法律援助2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