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02月26日
执法为民 情暖高原
秋收地里的警察亲戚。袁博 摄
石渠法院开展扫黑除恶法制宣传。
法制宣传。
2018年,我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国安等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州法院举行“两个维护”集中宣誓、签订《“两个维护”承诺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宪法讲座,增强宪法意识、坚定宪法自信。州检察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与效果;州公安局聚焦“听谁指挥、为谁服务、刀刃向谁”重大问题,将“忠诚”贯穿于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工作始终;州司法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全州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主线,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基础性服务性作用。
忠诚守望平安 公安干警激情写人生
2018年,全州公安民(辅)警取得了缉枪治爆、扫黑除恶、命案围猎、缉毒禁毒四大专项行动重大突破、折多山抗雪保畅、金沙江白格堰塞湖系列抗险救援“零伤亡”等突出工作成效,先后受到省、州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表扬22次,涌现出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231名,实现了近年来社会政治最稳定,治安秩序最平稳的目标,彰显了雪域卫士的忠诚本色。
2018年,全州公安机关扎实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实现了暴力破坏、群体性械斗、恶性上访等五个“零发生”的历史性佳绩。成功侦破部督、省督专案,打击处理10人,取得了积案、现案攻坚工作的新突破,创造了近年来寺庙最平稳、社会最安宁、面上最和谐、政治最稳定的一年。
全州公安机关成功侦办理塘“4·12”、“7·14”以及康定“8·12”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起,刑拘54人,逮捕52人,起诉27人。省州市三级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成功破获塔公“8·12”案,逮捕14人,助推了塔公地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百万金饰深夜被盗案,巴塘公安6天6夜成功告破;新龙警方28小时内破获“1·11”持枪杀人案为突破,创造了破获现行命案3起、命案积案4起、迫使18名逃犯投案自首的佳绩;“空壳公司”利用虫草收购途径虚开发票,经侦支队和税务部门合力揭开我州首起涉案金额上亿偷税千万元的“地下钱庄”运营黑幕,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税收秩序。十年来发案数最少、破案率最高,全州现行命案破案率高达90.1%,破命案积案22起,均创历史新高。
全州公安机关完成64项公共服务、35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公安交管“放管服”20项改革措施逐步落地,车驾管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藏语版机动车驾考题库投入使用。
2月1日,在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上,州公安局由去年的21位稳居全省第六,获得二等奖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成效突出单位奖。副省长、党委书记、公安厅长叶寒冰为州公安局颁奖,州公安局局长高展在大会上作了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在脱贫攻坚战中,州公安局下派第一书记童顺军帮助出售40万斤土豆的故事,情动“世界高城”。人民群众票选出来的巴塘优秀第一书记殷绍文,参与发起的“藏区贫困孩子的渴望”公益筹款活动,让每一份爱心都准时送达。
2018年国庆推出的“平安驿站”,成功复制推广至全省藏区旅游沿线。
甘孜公安用行动践行“枫桥经验”,理塘县公安局成立马背调解员;康定市沙德镇派出所创建“流动党支部”,始终活跃在虫草山上;雅江县瓦多派出所推行的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在牧羊式虫草采集管理办法的助推下,连续两年实现资源纠纷群体性案(事)件“零发生”。
2018年,全州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投入近1.35亿元,举行智慧警务培训并签订警企合作战略框架协议,倾力打造甘孜公安数据警务、智慧警务。
旅游监管公安队伍在海螺沟成立,德格县局成立了辅警维权委员会,制定出台《严管厚爱辅警管理二十条措施》,使辅警改革走在了全州乃至全省的前列。
2018年,全州公安机关全力推进铸魂工程、强干工程、砺刃工程、正风工程、惠警工程“五项工程”。甘孜公安在全省第三届警察运动会上夺得9枚金牌;在公安部“12·26”系列专案部署现场会上,巴塘县公安局作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唯一代表作了经验交流发言,为藏区公安赢得了尊重;法医穆平被评为全省十佳刑警,王洛让获全国五一劳动模范奖章,马背上的泥朵巴—罗桑达娃相继获得一等功臣和二级英模荣誉,王志刚被追授为二级英模,一年之中我州有两名英模上榜。
一年来,甘孜公安荣获全省公安工作成效二等奖、全省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成效突出单位、全省藏传佛教重点寺庙集中整治先进集体、全省公安辅警人员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公安系统深化公安改革先进集体、全省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州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全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全州应对“十一”黄金周雨雪灾害先进集体等殊荣。
彰显职能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2018年,州司法局深化落实维护稳定首要政治责任,切实把脱贫攻坚、群众工作、扫黑除恶、护林防火、河湖长制等工作融入“万名司法行政干部大走访”活动,进村入寺开展法治宣传、人员稳控、矛盾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全系统7300余人次、1200余车次投入面上维稳工作。
全州司法机关充分运用权威法宣通稿和“以案释法”、集中法治教育开展面对面双语宣讲、法律咨询2483场次,教育群众40余万人次;完善寺庙“四进七有”,确保全省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送法进57座寺庙活动顺利实施。坚持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宣传相融合,打造了以道孚县法治教育基地为龙头的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制作了以宣传宪法为重点内容的一批永久性大型法宣广告,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坚持和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3215个,建立驻派出所、法院、信访部门调解室142个,围绕“三山一界”和资源利益、婚姻家庭等重点,调解矛盾纠纷4123件、调解成功4077件、成功率达99%,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占大调解总数的73.3%,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
强化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亲情帮教大走访”11200余人次;在全省率先实现“服刑人员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县市全覆盖,有效提升服刑人员及其家属的感恩思改意识,并为群众节约探视成本26万余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23名律师代理了两起涉黑涉恶案件,依法辩护、维护公平正义。
突出宪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扫黑除恶等主题,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学习考察、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以及送培训到基层等活动100余场次、覆盖干部6400多人次,社区矫正“大比武”荣获全省第二名,加快州县指挥中心建设,机关运行进一步规范。
突出平台阵地、人才队伍、信息技术、工作保障等重点,明确“一年搭框架,三年抓完善,五年争一流”的思路目标,形成《甘孜州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州委深改领导小组、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
建成州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县(市)中心18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325个;充分整合系统内法律服务力量和州县司法、执法人员力量及借力对口援助等力量1484人,实现全州2679个行政村“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框架初步建成;完成“12348”热线改造升级、“12348”法网联网运行,编制发放《甘孜州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手册》7万多册,法网热线、微信微博、APP吸引广大群众关注应用。扎实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进万村”“万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大法援”活动,有效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全年开展法律援助事项6954件、援助752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件,首度落实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超额完成民生工作任务;强力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行动”,讨回民工工资312万元。加快完善律师、公证制度,开展律师业务747件、公证业务372件,司法鉴定引进改革稳步推进。克服重重困难,多方衔接配合,全州403人参加首次“法考”、91人通过考试,实现零差错、开门红。
遵循新思想 开启检察工作新征程
州县(市)检察院高扬法治大旗不断深化依法治理,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43人、提起起诉738人。及时办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203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12件12人,主动邀请律师参与案件办理、矛盾化解16件(次),为112名刑事被害人或家属落实司法救助金69.9万元。州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连续四届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省院先后3次对甘孜州检察机关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
全州检察系统组织126批检察小分队下沉走访,为农牧民群众和僧尼解决困难问题168个,协调争取项目和资金400余万元,为45名贫困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协调解决低保、入学、住房等问题7个,1名检察干警被授予全省优秀“第一书记”荣誉称号。《检察日报》连续两次刊载我州国家司法救助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经验文章。“洛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入选最高检“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精品案例。
全州16个县(市)院通过“两办”制发《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实施意见》,5个院推动公益诉讼纳入目标考核范围;立案84件,发出检察建议82件、收到回复5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挽回经济损失478.37万元;监督相关部门关停砂场20余家,修复湿地370亩,恢复植被116.22亩。强化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常态化,走访131个乡镇的社区矫正人员,跟踪监督社区矫正人员300余人(次),纠正违法23件。驻甘孜监狱检察室被最高检评定为四川藏区唯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全州县(市)两级检察院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78件,办理相关部门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3件,发出检察建议64件。与州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发《关于对行政违法行为实施监督工作的规定》, 依法督促行政机关履职42件,形成工作合力。制发《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三创联动”和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85件173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32件,立案监督4件,监督移送1件。
全州检察机关运用一体化平台提高公诉科技化水平,在诉前审查中深化远程提讯系统运用,实现远程提讯85次。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第二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完成,两级院检察长办案59件,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初显。
全州两级检察院获得国家、省、州级各类表彰集体40个、个人35名,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鲜丽等一批先进人物。
新思想指引新征程 续写法院工作新篇章
2018年,州县(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案件5521件,审执结5405件,同比分别增长24.26%、24%;设立巡回法庭,促进虫草、松茸资源采挖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人民法庭“五进”活动,利用“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设立派出法庭调解工作室,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形成的甘孜藏区经验被上报中央改革办。
持续打造香格里拉、新都桥等“旅游景区法庭”,开通涉旅纠纷“绿色通道”,零距离服务全域旅游发展。审结环境资源案件44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件,全州环境资源审判经验在四川新闻联播予以专题报道。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持续开展联寺联僧、“藏汉双语法治宣讲进寺庙”等活动。
全年,州县(市)两级法院依法审结买卖、建设施工、产权转让等合同纠纷2025件,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审结金融借贷纠纷等案件463件,涉案标的额6.57亿元,着力维护金融安全。依法平等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纠纷等扶贫领域案件19件,惩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甘孜县法院审结挪用公款案入选2018年度“全省法院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五大典型案例”,法治扶贫经验在全省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作重点介绍,《人民法院报》予以专题报道。
州县(市)两级法院共选派46名驻村第一书记,其中理塘县法院干警刘霞荣获“全省优秀第一书记”荣誉称号;派出干警1124人(次)开展脱贫帮扶和结对认亲,州法院为石渠县四个联系村购置收割机4台,组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激励贫困群众脱贫奔康。
2018年,州县(市)两级法院依法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09件,审结501件;依法公开审判四川藏区首例扫黑除恶宣判案件,9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受到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和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依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954件,审结2904件;依法审结群众“急难愁盼”案件318件,为9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41万元。妥善审理继承抚养、婚姻纠纷案件469件;与州妇联建立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调撤率达84.65%。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30.2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107.24万元,让司法更有温度。依法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4件,审结53件。
全州法院系统形成了执行联动和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社会氛围。网拍成交38件,变现672万元,溢价率达235.85%,为当事人节约佣金45万元。先后约谈8名后进基层法院院长,坚决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现象。
举行 “院长大比武”执行攻坚竞赛、签订《军令状》,网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3254条、冻结资金2.85亿元;创新开展“雪域亮剑”执行行动,积极探索“执行+保险”新模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47例,发布执行悬赏公告27次,限制高消费452人、司法拘留12人,为269名“老赖”定制失信彩铃,变“被执行人难找”为“被执行人难逃”。2018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532件,有财产案件执结率达98.75%,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99.82%,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8.83%。
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5603份、直播庭审1101场(次),点击观看量达308万人(次),方便人民群众对案件全程监督。在《甘孜日报》开辟《依法治州·法官说法》专栏,发布典型案例45期,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1次,刊发宣传稿件3257篇,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
实行网上提交立案材料、网上缴纳诉讼费等,立案更加快捷。推广使用便携式科技法庭、巡回审判车,积极减轻当事人诉累。运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方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