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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堡垒作用 吹响集结号令——州检察院机关加强党建工作综述

本站原创    2019年08月12日

 ■闵开强 本网记者 宋志勇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

       记者日前采访了解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州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州检察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有力推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全面加强,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不断涌现,全州检察机关党建呈现新气象。

以上率下“强示范”

      “两级院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题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州检察院检察长廖学东如实说。

       每年在全州检察长工作会议上,专题部署全州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从思想认识上对两级院“一把手”拧紧“发条”、把好“开关”。同时,要求两级院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立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表率一个模范”要求,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带头抓学习、讲党课,带领党员小分队深入联系点、贫困村访贫问苦,开展支部结对共建共创活动,指导脱贫攻坚,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为党员做表率、强示范。截至目前,州县(市)两级院党组成员为联系点、结对村、本机关党员讲党课89场(次),受教育党员2300余人(次);带领党员小分队 ,深入联系点和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共建共创、法制宣传260余次。

四项保障“固根基”

    “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阵地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和制度保障,确保党建活动有阵地,组织活动有经费,党建事务专人抓,党建工作有章可循。”州检察院检察长廖学东这样说。

       在阵地建设方面,全州1个州院18个县院全面启动党建示范点建设,目前白玉、石渠等7个县院党建示范点建设已基本完成,州院和其他11个县院正在建设中。经费保障方面,将基层党组织经费纳入每年机关财政预算,州院不少于5万元,县院不少于3万元。人员保障方面,州院已落实1名专职人员负责党建工作,各县(市)院也在落实人员兼职从事党建工作。制度保障方面,州检察院机关党委先后制定实施了《中共甘孜州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关于落实党建责任的实施意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

多措并举“抓党建”

       一是为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新形势,在支部新一轮换届中,评选出15名平均年龄40岁以下,文化程度高、工作责任心强、年富力强的党员同志担任支委,并落实了由处室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管理制度,确保支部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衔接、齐头并进。

       二是以评选命名“党员先锋岗”“示范团队”和先进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契机,在全州检察系统树立一批先进典型,让他们成为全体党员竞相学习的榜样和旗帜,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苏知斌、鲜丽等一系列先进人物。2017年,州检察院机关党委被州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9年石渠县检察院党支部被州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州检察院机关第一党支部被州直工委评为“五好支部”,2019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2019年,州检察院机关第二党支部王连琼同志被州直工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在“学讲话、学条例、迎大庆”学习竞赛活动中,州检察院机关第二党支部委员会被州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三是州检察院机关党委始终把“主题党日”作为增强机关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载体,充分调动支部、青工委的积极性,坚持“每月一党日”,2019年先后举办了“检察蓝、助力甘孜绿”、“全域共建进草山、法制宣传促和谐”、“学讲话、学条例、迎大庆”、“庆“七一”、传承红色基因、铸就铁的意志”等主题党日活动,为党员学习交流、交心谈心搭建平台,有效增进了情感交流和机关团结,提振机关党员的精气神,使机关党建工作时时有创新、处处有活力。

       四是青工委、妇委会和工会积极行动,创刊《甘孜.青年检察》报;组织党员干警、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和购买了大病医疗互助保险,举办了手机摄影比赛、篮球比赛、义务植树和唱红歌等一系列活动,有效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净化干警的心灵,增强机关活力。

围绕重心“育党员”

       一是坚持以党群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为载体,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拧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总开关”。同时,在全州检察系统内扎实开展红色、警示、正反典型和党员先进性“四项教育”,彻底肃清周永康、李崇禧等“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党员纯洁思想、转变作风、提高党性,严守纪律规矩,不踩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给党员队伍戴上纪律规矩的“金箍”。    

       二是采取网络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先后选派党员干部40余人(次)脱产参加高检、省院培训;20余人(次)参加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和州委党校培训;参加法律讲堂、政法大讲堂网络培训63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党员能力素质。

       三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要求,近三年,全州检察机关发展新党员53人,现有有预备党员12人,入党积极分子17人,检察全系统党员比重稳步提升。

       四是采取党员干部自己学、支部引导学、党组督促学的方式,州院和每个县(市)院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支部召开支委会不少于12次,党组织生活暨党员民主评议会不少于4次;支部、党小组开展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不少于40次;党组成员、支部书记讲党课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使“三会一课”制度真正在检察系统落地生根。

       五是两级院党员干警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稳定、脱贫攻坚、结对认亲、共建共创、志愿服务和法制宣传等活动中。2019年以来,两级院组织党员干警慰问贫困户280余户,贫困党员170余人(次),发放慰问金及物资70余万元;开展法制宣传60余场次;虫草采挖期间,组织19个流动党支部深入虫草采挖点开展“送法上草山”活动,有效拉近了检察机关和党员干警与农牧民群众的距离。特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受到到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其中,有1名党员干警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7年度优秀“第一书记”;8名“第一书记”受到县级表彰;一个基层院被中共甘孜州委授予脱贫攻坚“先锋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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