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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新机制 释放新活力——我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综述

本站原创    2019年09月06日

 ■本网记者 宋志勇

“为了让群众知晓举报方式,了解政策,我们村每家每户都发了这样一个藏汉双语的宣传挂袋,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全在里面,同时还有反面典型,举报电话,党员干部一举一动全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是德格县龚垭乡雨拖村党支部书记白玛泽仁,指着家中墙上挂袋里装着由县纪委监委编印的藏汉双语农民夜校读本《清风拂善地 廉洁在德格》、精品廉政格言册《萨迦格言》以及《支部书记手册》《廉洁自律准则》等书籍时说。据了解,近年来,德格县通过对康巴文化中的廉洁元素进行了深度提炼、创新和升华,打造了廉洁教育基地、廉政文化长廊、本地廉洁文化剧目等“十个一”工程,在全县形成了兴廉尊廉倡廉颂廉的良好氛围。

自2014年甘孜州纪委成立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来,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坚持抓立行立改、抓内涵发展、抓重点突破、抓任务落实,力求将《甘孜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州纪委牵头的改革任务已出台多项较为重要的制度成果。

聚焦改革  推进有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好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我州于2015年1月出台了《甘孜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方案》,在全州全面推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甘孜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方案》共确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强化对省委巡视工作的配合衔接、强化统筹推进省驻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强化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管、强化警示教育等8大项41小项改革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已全部完成。

从2014年至今,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共出台改革方案14个。其中:2014年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2015年出台《甘孜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方案》、《甘孜州统筹联动省驻州单位纪检工作实施办法》、《甘孜州县(市)党委、政府和州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实施细则(试行)》、《甘孜州州直部门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州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2016年出台《甘孜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办法(试行)》、《甘孜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运行监督办法》;2017年出台《甘孜州容错纠错鼓励干事创业暂行办法》、《甘孜州重点工作问责追究办法(试行)》、《甘孜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试行)》、《中共甘孜州第十一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2018年出台《关于保护、奖励职务违法犯罪举报人的实施细则》、《甘孜州县(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办法(试行)》。

按照《中共甘孜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全面深化改革评估和销账办法>的通知》要求,2018年,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对进入常态化的9个改革方案进行了销账。目前,正在推进余下改革方案评估销账。

落实改革 创新有力

改革以来,甘孜州委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优化协同、有机融合、提质增效,统筹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三项改革。

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监督专责。州委制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委员会下设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同步制定专项小组工作规则,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对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重要事项以及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对泸定、丹巴、九龙等多个县(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完善日常工作督导机制,落实“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要求,对考核主要内容、目标要求、环节流程、考核评价等作细化安排,推动全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州纪委监委围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考察、日常履职考核、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制定《甘孜州县(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甘孜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甘孜州县(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监督体系。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责任,细化制定《甘孜州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任务清单》,修订州本级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对州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各项业务工作机制进行一体化设计、全流程再造,着力完善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县(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监察季报制度、重点线索定期分析制度以及中期研判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过程监督。加强与州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适时召开州监委、州检察院、州法院联席会议,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工作机制。

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增强监督合力。州委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与全州机构改革同步实施、同步完成,撤销州级机关内设纪检监察组织,成立19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家州直纪检监察工委,实现州纪委监委向州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覆盖。同步赋予州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相关监察权,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指导18个县(市)做好纪委监委机关“三定”方案等工作。州纪委监委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将改革前5个纪检监察室增加到现在9个纪检监察室(其中,1-4室为执纪监督室,5-9室为审查调查室),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形成了案管、监督、调查、审理、信访、干部监督各部门相互监督的机制。明确监督检查室对联系地区和部门开展日常监督,实现了监督不交叉、不重叠。制定《甘孜州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加强州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严格流程管理,细化监督措施,形成上下联动、协同共进的监督工作格局。

泸定县为我州探索出乡(镇)巡察监督新模式。为有效推进基层巡察工作,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该县探索建立了县、乡两级巡察监督格局,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着力在面上抓“试点”,创新巡察体制,探索巡察机制和建立学习机制;着力在线上强“监督”,专盯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专查不落实的事和不落实的人,专注重要问题和信访举报;着力在点上促“整改”,巡察报告精准反映问题,反馈意见层层传导压力,问题清单强化结果运用。通过“下沉到底”巡察,“直击一线”监督,“融入群众”走访,“直指问题”查处,发现并查办了得妥镇弯木杆村委会主任余术兵优亲厚友套取扶贫资金案和德威乡奎武村原村委会主任马山棚冒领、侵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案。

今年,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派出)机构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修订州本级派驻机构工作规定。深化县(市)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有序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推进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规范管理。强化对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领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探索向州管企业、州属学校和公立医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深入推进保护奖励职务违法犯罪举报人制度,切实发挥社会监督、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深入推进县(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向州纪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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