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3月18日
◎曲哲涵
全国两会期间,“财政收支紧平衡”成为不少代表委员和百姓关注的话题。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财政运行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财政增支减收压力加大。特别是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14.3%,收支矛盾突出,地方财政运转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而另一边,为帮助企业尽快走出困境、复工复产,我国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7批28项措施连续发布,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2.6万亿元。2020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去年下降3.9%,税收收入比上年下降2.3%。让企业有获得感的减税降费,也是国家“钱袋子”缩水的原因之一。
今年,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稳预期,进一步扎牢发展根基,我国将继续优化和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对小微企业“精准滴灌”、激发企业创新动能、助力内需提档升级,减税“套餐”的分量仍然很足。
应该看到,虽然当前我国经济呈现稳定恢复增长态势,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仍然面临很多不确定性,财政收支紧平衡的状态将持续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财政减收”和“减税降费”能同步实施,反映出宏观调控的高超艺术。一般来讲,如果减税力度不足,“放水养鱼”效果不明显,企业获得感不充分,生产经营就会缺乏后劲,“税基”不稳固、“税源”不丰沃;如果减税力度过猛,会影响当期国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就难以满足保障民生等公共服务支出和重点战略任务财力需求。由此回望2020年,我们在财政运行承压的情况下大规模减税降费,办成了一系列大事难事,殊为不易,值得点赞。
做好减税降费工作不容易,需要财税部门科学运筹,将惠企利民与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通盘考虑。临时性措施、阶段性政策与制度性安排要灵活组合,当用则用,该停则停,关键在于把握政策的“时度效”。
做好减税降费工作,也需要纳税主体调整预期。高强度、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不可能“永远在路上”。一方面,2020年我们用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和提高专项债额度等办法增加财政收入,实现预算平衡,部分通过“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直达基层的资金,就是用于弥补地方财政减税降费导致的财政减收,这属于特殊时期的非常之举,不会也不可能保持频次和力度。另一方面,如果依靠减税降费去护佑那些“先天不足”的企业免遭市场淘汰,宏观政策可能就对冲了市场优胜劣汰的作用。所以从长期看,平衡市场主体的“算盘子”和政府的“钱袋子”,还是要发挥制度性安排的优势。
接下来,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重点不是提高减税降费“总量”,而是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财税等部门只有着力优化减税降费落实机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才能确保该减的税减下来,该降的费降到位,把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不打折扣地送到企业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