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06月11日
近年来,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州持续开展了牛肉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在集中专项整治过程中,相继查获多起无中文标识、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外国冻牛肉制品案。这些冻牛肉制品大多是来自印度、巴西、乌拉圭、美国等多个国家的“走私牛肉”。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走私牛肉有哪些隐患?为了保证安全,进口流程又有哪些?
走私牛肉类安全隐患多
一是肉类产品如果来自疫区,可能携带相关疫病病原,引起动物疫情的传播,可能引起“疯牛病”、“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传播,对国内养殖业造成危害;
二是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产品未落实进口国及出口国官方监管,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重金属、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这些肉类的食用安全没有保障;
三是走私冻肉的运输及存储不像正规途径进口的食品,是没有严格监管的,比如不能满足低温储存条件(低于-15℃),这样容易产生肉类腐败变质等现象。
食品进口流程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设置了三大环节进行安全控制,以消除非法进口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首先,只有列入《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的国家和相应的注册企业的相应肉类产品才可以进口,并且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还需要备案,并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其次,进口肉类产品应当从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口岸进口并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机构会依照规定对进口肉类产品抽样送实验室检测。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企业才能对该批肉类开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活动;不合格的,作退货、销毁等处理。
最后,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需做好进口和销售记录,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
食药监管部门建议
1、经营者、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了解最新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肉类产品名单》,选择名单内的肉类产品进行经营、购买;
2、经营者、消费者在市场上采购进口冻肉时可索看“入境货物通关单”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单证进行确认;
3、经营者、消费者可通过包装标识来识别正规进口肉类产品,正规进口肉类产品外包装须以中文注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原产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等信息;内包装须注明原产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等信息。
4、经营者、消费者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走私牛肉”应当主动不经营加工、不购买、不食用,并拨打“12331”电话进行举报。
赵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