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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

甘孜日报    2018年09月13日

白玉县利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措多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网讯 9月11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

●夹江县界牌镇凤山村原主任何应胜等人为非法采矿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2016年8月,陈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界牌镇凤山村3、4、5组非法开采国有矿产资源高岭土,并多次组织人员威胁、殴打村民,强行开采高岭土。同时,陈某某多次找到何应胜、界牌镇人民政府原驻凤山村干部权志仕、凤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徐成清和凤山村5组原组长万永平,请求协调解决道路通行、边界纠纷等相关问题。2016年11月,陈某某向何应胜等人支付66万元协调费,其中何应胜、徐成清各分得9.5万元,权志仕分得16.5万元,万永平分得7.2万元,权志仕将其余23.3万元作为劳务费分给凤山村5组8位村民。此后,何应胜等人利用管理村组事务之便,帮助陈某某协调解决高岭土场地的道路通行、边界纠纷等相关问题,使陈某某顺利非法开采高岭土并销售。经查,何应胜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万永平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8年3月,何应胜、徐成清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权志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何应胜、权志仕、徐成清、万永平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8年8月,何应胜、万永平已按相关程序被依法罢免其村组干部职务。

●武胜县公安局胜利派出所副所长徐敏向聚众斗殴人员通风报信问题。2018年2月23日、2月27日、3月10日,徐敏(非中共党员)先后3次与“1·16聚众斗殴案”犯罪嫌疑人毛某某联系,告知其武胜县公安局对该案的部分办案情况。2018年3月,徐敏被武胜县公安局禁闭3日。2018年5月,徐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洪雅县花溪镇黄龙村党支部原书记任先利恶势力犯罪团伙问题。2001年以来,任先利先后担任花溪镇黄龙村主任、党支部书记、唐坝社区党支部书记、花溪红旗电管站站长等职务。任先利之子任某宇、任某依托任先利的影响力,在当地组织参与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行介入乌木交易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任先利、任某宇为首,任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治安、经济、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6年11月,花溪红旗电管站召开董事会,建议免去任先利站长职务,任先利通过该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恐吓花溪红旗电管站股东廖某某等人,要求廖某某等人写道歉信并放鞭炮“冲喜”。经查,任先利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8年8月,任先利被免去花溪镇黄龙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白玉县利民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措多吉组织多人强迫他人接受运输服务问题。2016年8月,彭措多吉组织公司多名驾驶员在章都乡马拉村沙场,以阻止冯某某运输的货物卸货相威胁,迫使冯某某同意将在途运输的7车货物运至白玉县阿察镇后,以每车8000元的运输费用交由彭措多吉的公司转运至章都乡马拉村沙场,给冯某某造成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2018年2月,彭措多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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