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9年10月29日
本网讯 因离婚纠纷,原告四某将被告泽某诉至得荣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经几次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5月得荣法院判决双方不准予离婚。
判决后,承办法官依旧牵挂着双方能否继续幸福生活并于10月9日对该案件进行回访,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共同沟通,对双方目前存在的分歧逐一了解,进一步做思想工作和法律释明工作,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了有效缓解。承办法官告知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如有法律上的疑惑可以继续来法院咨询。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并对得荣法院回访工作表示肯定。
家事回访是家事审判的一项重要内容,得荣法院在调解或判决之后,积极开展家事案件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工作,建立案后跟踪档案。回访工作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感受到法院的关怀,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以达到法院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得荣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