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2年08月04日
◎州教体局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不断使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党和国家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国家战略目标,要竭尽全力让更多的学子接受良好的教育,加快培养民族复兴、大国崛起的一代新人和全面发展的人才为教育发展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国内环境;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对人才引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强调实施科技强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设西部创新人才高地,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和科技创新中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为四川人才发展带来新一轮重大机遇。
甘孜州委、州政府审时度势,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用党的创新理论凝神铸魂,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着力落实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加快构建民族地区现代教育体系,高度重视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于7月5日州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甘孜州骨干教师培养计划(2022-2026)》并下发。
一、遴选为州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范围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指的是我州在编在职在岗的幼儿园、中小学、中职学校一线教师。
二、州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遴选条件
州级骨干教师遴选有四个条件:
一是基础条件,培养对象需经过本县(市)纪委监委、公检法司、统战民宗、网信国安部门对培养对象的鉴定意见。持有教师资格证、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综合素养较高。
二是教学成果,自身的教师学科知识水平测试在良好以上,所教学生监测成绩在本县(市、校)名列前茅。
三是家校共育,培养对象得到社会认可,家长对其满意度高。
四是工作态度,自愿从教、工作积极性高、有教育情怀。
三、州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程序
州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每年遴选一次,第一年直接遴选,第二年起从上一年州级骨干教师培养的范围内遴选。采取所在学校选拔推荐、县(市)教体局审核、州教体局认定的方式产生。具体的选拔程序如下:
一是学校根据选拔范围和条件,确定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报主管部门,并面向全校公布。
二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候选人进行选拔推荐,推荐对象不超过6名,相关材料在本地教育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是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本县(市)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同意,按照推荐名额向州教体育局推荐上报。
四是州教体局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人选在甘孜教体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四、州级骨干教师的培养模式
骨干教师培养方式采取先遴选、强培养、后考核、再奖惩的步骤,梯次递进培养方式,按照“1+2+3”“1+1+3”“1+1+2”模式培养:
一是2022年直接遴选100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是2023年采取1+2+3”模式:“1”为2022年遴选并考核合格后的100名州级骨干教师;“2”是发挥100名州级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每名州骨干教师负责培养2名州级骨干教师人选;“3”是100名州级骨干教师每人负责培养3名县级骨干教师人选。
三是2024年采取“1+1+3”模式:“1”为2023年培养并考核合格后的300名州级骨干教师;第二个“1”是发挥300名州级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每名州级骨干教师负责培养1名州级骨干教师人选;“3”是300名州级骨干教师每人负责培养3名县级骨干教师人选。
四是2025年采取“1+1+2”模式:“1”为2024年培养并考核合格后的600名州级骨干教师;第二个“1”是发挥600名州级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每名州级骨干教师负责培养1名州级骨干教师人选;“2”是600名州级骨干教师每人负责培养2名县级骨干教师人选。
五是2026年对1200名州级骨干和2400名县级骨干巩固提升。
五、州级骨干教师培养内容和方式
骨干教师培养内容有“理论、实践、能力、技能”四个大的方面:
一是理论培养,加强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理论和学科知识理论的学习,围绕新课程、新课标开展多种形式的通识培训和学科专业培训,使教师自觉将新课程、新课标理念转变为具体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高实施新课程能力。
二是实践培养,组织课程标准培训,学科解题竞赛、课程标准知识竞赛等。
三是能力培养,开展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教育管理能力培训,举办班主任论坛、青年教师论坛、教师心理健康讲座等。
四是技能培养,开展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开展多媒体(智慧云平台)操作、课件制作、网络教育教学资源获取与应用能力培训,开展“微课”制作培训与研讨等。
骨干教师培养方式有四种,“自我提高”“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长期培养”:
一是自我提高:指导骨干教师做自我发展设计,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自我发展五年规划”及学年“自我发展计划”,转换教师心理视角,发挥教师在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使教师充分体验职业的价值、人生的价值。
二是集中培训:以州级集中培养培训为主,省内外对口帮扶代培代养为辅,充分利用省内外对口帮扶力量,五年一周期实施州级骨干教师培养。州级集中培训和浙江省对口帮扶代培代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按学段分批次、每批次按学科分班级,每年分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四批次轮训,实现每批次集中培训10-30天;各县(市)分别对接省内对口帮扶地,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加强考核注重实效。
三是网络培训:依托州电教馆(康巴网校)、省内高校、浙江对口帮扶远程教育资源等开展骨干教师网上培训,对国家、省、州教育政策、骨干教师职能职责、学科知识、学校管理知识等系统学习。州教科所、康巴网校负责组织师资,每名培养对象必须完成每年规定的积分。
四是长期培养: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州级骨干教师立足岗位加强自我学习、长期学习、终身学习。要求州级骨干教师履职期间完成学科类、学术类、教育管理类国家、省、州培训和学历提升等相关任务,实行积分制。
六、州级骨干教师的培养经费保障
一是集中培训经费由州财政协调浙江对口援建经费解决。
二是州级骨干教师岗位激励经费每人每年5000元由州财政予以保障,县级骨干教师岗位激励经费可参照州级骨干教师执行。
三是学历提升经费按照《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意见(试行)》(甘委发〔2017〕12号)和《中共甘孜州委 甘孜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振兴工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甘委发〔2018〕14号)文件精神,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激励资金2万元,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激励资金5万元,一次性激励金由州、县(市)财政分级负担。同时对在职教师在2022-2026年期间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给予一次性激励金5000元,由用人单位解决。
四是骨干教师与贡嘎名师重叠的,享受贡嘎名师岗位激励政策。
七、州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采取“四种”考核办法,基础考核、网络学习考核、长期学习考核、作用发挥考核。
一是“基础考核”,主要考核骨干教师平时任教期间基本表现,在集中培训期间出勤、笔记、心得体会等,自身学科知识水平测试成绩和所教学生监测成绩等。
二是“网络学习考核”,由州教科所和州电教馆负责组织师资,依托康巴网校、省内高校、浙江对口援助、教育部云资源等,开展线上培训,规定学习计划和学时、制定考核办法,完成学习任务。
三是“长期学习考核”,主要考核在国家省州级主流媒体发表教育类论文、完成国家省州课题、参加国家省州公开课获奖、参加国家省现场会讲解、承担全省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等。
四是“作用发挥考核”,主要考核每名骨干教师每年必须完成的培养任务。
八、县级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主要关键内容
采用每名州级骨干教师结对2-3名县级骨干教师方式,5年共培养2400名左右的县级骨干教师队伍。各县(市、校)参照州级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制定本县(市、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建好县级骨干教师库,州级骨干教师在县级骨干教师库中选择结对对象开展帮带。县级骨干教师建设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三个重点建设:围绕复盘提升、师徒结对、专业引领解决教学实际问题。复盘提升:通过教学随笔、学习笔记、撰写教学总结和教学论文等方式,由结对的“师徒”对教学前、教学中、教学后全过程教学工作进行复盘总结,达到“组团式”提升目标。师徒结对:与“徒弟”共同备课,指导规范教案,规定手写备课笔记实行每月检查制;每学期至少上10节示范课指导“徒弟”完成听课反思和听课感想,每学期检查不少于3次;每年各县(市)组织所有“徒弟”公开赛课,并评选名次。专业引领:教师从专业的著名刊物或互联网上学习和引进名家教研思想。聘请校外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或专家进校开展专业指导,将教研专家的新理念和教育思想引进学校,形成学校“优势专家群体”。
二是三级联动管理:施行县(市)级、校级、指导老师三级管理、三级联动,县(市)级:制定本县(市)骨干教师队伍培养目标,建立县级骨干教师库,作为州级骨干教师结对帮带的对象,并充分对接省内对口帮扶力量,采取跟岗锻炼、集中培训、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校级:制定本校校本研修计划,发挥县级骨干教师示范作用,组织全校教师开展集体备课、联合教研、信息互换、课堂教学探讨、教学经验交流,开展校内教师全员轮训,每学期不少于6天集中培训。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为每年考核合格后的州级骨干教师。每名指导教师负责结对2-3名县级骨干教师,完成培养任务。
三是三项指标考核:各县(市)分别对本县(市)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制定具体考核细则,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教师自身考试成绩,县级骨干教师参加全州教师学科水平测试成绩须在良好以上;学生监测成绩在本县(市)名列前茅;辐射作用发挥上,县级骨干教师带动本校、本县(市)其他教师教学水平、教研能力和团队建设成效明显。
九、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出现岗位变动后处理方式
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原则上不得调离本学科专业工作岗位。
如果出现岗位变动,有如下三种处理方式:
一是凡确有需要在校内调整工作岗位的,需征得本人同意并由学校逐级报州教体局备案。
二是凡在本州校际间调动的,其培养对象资格需经调出和调入学校同意,并由调入学校在下一年度开展推荐工作时报州教体局确认。
三是凡调离教体系统或调往州外的,由原所在单位报州教体局备案,培养对象资格自动终止。
十、骨干教师的使用导向
无论州级骨干教师还是县级骨干教师,全州选拔教育管理人才、州委州政府表扬先进和优秀、州级及以上名师培养原则上均在骨干教师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