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2017年05月23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8日发布通告称,标示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等62家企业生产的71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根据通告,标示为北京能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百合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分公司等企业生产的40批次土鳖虫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浸出物、二氧化硫残留量等。
标示为北京金崇光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30批次冰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不挥发物等。
标示为广州至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菟丝子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含量测定。
食药监总局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