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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见成效

甘孜日报    2018年03月26日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本网讯(州环境保护局)自《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甘孜州实施方案》发布实施以来,我州及时安排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推进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

     抓“两江一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编制。结合州级各行业“十三五”规划,编制《甘孜州大渡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甘孜州金沙江流域污染防治暨达标方案》、《甘孜州雅砻江流域污染防治暨达标方案》,筛选储备了一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申请进入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助推我州水污染防治。

     抓工业污染防治。督促九龙县隆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尾矿库重金属综合治理工程,累计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督促四川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完成4项中/高费方案实施,企业累计投入资金410万元。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调整。先后完成全州307个乡镇、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工作,为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提供依据。

     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每年对全州31个县级以上在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及管理现状进行评估,全面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每月完成地级集中饮用水源地和3个国控断面水质进行监测,指导各县每季度对县级集中水源地、每月对流域出入境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并将水质监测结果在州环保局网站公布。

     通过一系列举措,使我州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流域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保障了水环境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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