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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扶贫不让一名群众掉队

甘孜日报    2018年10月19日

2016年至今向60713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了政策倾斜支付,报销费用达4123.78万元

    本网讯 对于很多因病致贫的家庭来说,医保扶贫是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手段。为让所有扶贫对象都能享受医保扶持,笔者从州医保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州实施了一系列医保扶贫政策,不落下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

      据了解,我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加强了同扶贫部门和乡镇政府的协调和衔接,将扶贫部门和乡镇政府认定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基本信息及时导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系统,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2018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达222599人。

      全州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17、2018年参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政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从2017年起,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所需经费纳入县级预算安排,省、州给予补助。我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积极加强同扶贫攻坚办、财政部门衔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财政全额代缴申报工作,两年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4777.14万元,州、县(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已拨付3211.86万元,有力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和全额代缴个人缴费足额征缴。

      规范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为确保医疗保险救助政策精准落实,我州加强了对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管理,依托医疗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对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身份标识,做到精准识别,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够及时享受医疗保险救助政策,截止目前全州已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进行了系统身份标识,标识率达100%。同时,为配合卫计部门实施“十免四补助”政策,完善医疗保险业务系统查询功能,为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诊时及时查询身份提供便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及时享受“十免四补助”政策待遇。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救助待遇倾斜支付政策。一是落实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倾斜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州域内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医保经办机构从政策倾斜支付专项资金中报销90%。从2018年9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甘孜州人民医院住院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报销报销后,由倾斜支付资金给予50%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倾斜支付资金给予90%报销,政策倾斜支付资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2016年至今对60713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了政策倾斜支付,报销费用达4123.78万元。二是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8000元降低至4000元。2016年至今大病保险赔付建卡贫困人口住院10464人次,赔付金额3512.29万元,有效降低了个人医疗负担。

     建立医保救助待遇即时结算制度。进一步完善医保业务信息系统,确保医保救助待遇与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扩大联网即时结算覆盖面,一方面积极协调卫计主管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加快推进州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联网即时结算。目前我州参保患者在州域内已联网医疗机构持第二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均可即时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州域内二级及以下联网医疗机构还可即时结算门诊统筹待遇;一方面将我州参保人员就医相对集中的异地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覆盖范围,方便参保患者应享受的医保救助待遇实行“一站式”一单结算。目前我州参保患者在全省已联网医疗机构持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均可即时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同时,在2016年我州正式开通与云南省异地就医即时联网结算业务,成为四川与云南首批纳入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市(州)。2016年至今对6518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州外异地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了在院即时结算,结算金额(含大病保险)808.52万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有序推进,有效解决了病人医疗费用垫付难、来回报销跑腿等问题。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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