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8年11月13日
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印发通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通知要求,确权登记工作所需经费以县市区为主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财力薄弱县市区经费存在缺口的,由地方政府通过上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统筹解决。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已由省级财政统一印刷,并发放到各地使用,严禁各地借机向农民收取工本费等。各市州农业部门要指导所辖县市区规范证书制作,尽早将证书颁发到农户手中。农户在领取证书时对确认的信息要进行再次核对签字认可,包括公示表、确认表(归户表)、承包合同和登记簿所记载的承包农户共有人、地块数量、位置和面积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