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18年12月24日
本网讯(林凌)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结合中央巡视反馈问题和我省实际,近期,我省制定出台《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当民主生活会出现主题跑偏、内容不聚焦、批评“辣味”不够等情况时,会被及时叫停,督促纠正或重开。
规定强调,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把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规定要求,民主生活会主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会议方案要提前10日报上级党组织审核。会议召开前,要抓好学习研讨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及时督促补课,学习研讨质量不高的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出现没有开展谈心谈话、应谈未谈或谈心谈话不深不透等情形的同样不能开会。在查摆问题时,要注重从政治上对照检查、从党性上深挖根源,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落细落小落实、见人见事见思想。个人发言提纲不能找人代笔、不能抄袭拼凑,并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个人发言提纲偏离主题、不符合规定查摆内容、要素不齐备、查摆问题浮在表面、照抄照搬等情形的,责令修改完善或重写。
规定明确,民主生活会应当直面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应当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相互批评应当实事求是指出问题,不搞一团和气,确保“红脸出汗”、有“辣味”。在开展批评时,出现没有从“四个意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开展批评或批评不深刻;没有从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等方面开展批评或批评不深刻;没有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直奔主题,以虚话、套话、捧场的话、表扬的话绕圈子,不开展实质性批评等七种情形要及时叫停或督促重开。
规定要求,对于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规定明确,上级党组织要通过派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全覆盖督促检查和指导,达不到要求的不能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会上主题跑偏、内容不聚焦、批评“辣味”不够等情况,及时叫停,督促纠正或重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民主生活会“一把手”责任清单。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