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04月02日
围绕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用5年设200个左右岗位创新机制,将设岗与选才紧密结合,可先设岗再引才,也可因人设岗动态管理,聘期内专家在资金资助、薪酬待遇等方面可享受特殊支持政策
本网讯(记者 刘春华)4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省人社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实施办法》,计划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用5年时间在全省设置200个左右“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柔性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弥补我省部分领域人才智力不足,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人才支撑。
瞄准高层次创新人才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天府学者”特聘专家,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面向省内外特别是重点从省外柔性引进,并受聘于我省批准设置的“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制度,是为了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完善柔性引才制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服务四川高质量发展。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设岗单位,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文化旅游机构、重点企业等用人单位。而“天府学者”特聘专家的引进原则,首先是“服务中心,按需引进”,紧扣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贴近重点优势产业领域发展需要,贴近用人单位实际需求,聚天下英才助川发展。其次,在引进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引进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我省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优先支持我省“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要创新平台和原创性较强、对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引领带动作用明显的学科、项目和工程等。面向基层适当倾斜,服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
此外,为精准配置创新人才资源,力争优秀人才全职来川发展,我省还将创新机制,将设岗与选才紧密结合,可先设岗再引才,也可因人设岗,以达到人岗相适的目的。每个岗位还可以由“天府学者”特聘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配备或由设岗单位支持配备一定数量的团队骨干,组成创新团队,协助“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开展项目研究,促进成果转化。
享特殊支持政策
每个岗位省财政资助20万元
“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每轮设置期限为3年,起始时间自被批准的次月1日起计算。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支持“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开展工作,在资金资助、薪酬待遇、公共服务和评价激励方面,其在聘期内都可以享受特殊支持政策。
——资金资助。为入选者提供特殊支持经费,省财政给予每个岗位20万元资助,用于科研平台建设、课题(项目)研究、学术技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科研团队人才培养等。设岗单位配套的资助经费不低于省财政标准。各地、各部门也可以结合实际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薪酬待遇。由设岗单位提供必要的薪酬待遇保障,根据其业绩贡献,按照有关规定与其协商工资福利等待遇,可以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以及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多种激励方式。“天府学者”特聘专家在聘期内研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发展高新产业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经与设岗单位协商,其成果转化收益奖励可以适当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公共服务。为其发放“天府英才卡”A卡,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在政务、金融、科研、安居、医疗保健、交通出行、参观旅游等方面的服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子女就学相关支持政策。
——评价激励。与我省同类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