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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恢复开放 要控流量防聚集

四川日报    2020年04月16日

——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做到限量、有序开放,严防无序开放

  ●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

  ●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1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解禁后旅游景区管理,确保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开放。围绕通知印发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文化和旅游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起草的背景,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旅游景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序恢复开放,对于满足群众户外休闲需求、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助推地方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旅游景区具有人员聚集性强、流动性大的特点,也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和难点。总体来看,全国景区恢复开放工作稳步有序。但近期个别旅游景区在恢复开放期间,对大众出游热情预估不足,防控应对力度不够,发生了大量游客短时聚集拥挤现象,带来了安全隐患,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社会各界也对此高度关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通知,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和《全国不同风险地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有关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实现旅游景区限量开放、安全开放、有序开放。

  问:各地在推动旅游景区的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工作中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这次两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地要在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分区分级原则,严格落实指南要求,做到限量、有序开放,严防无序开放。同时,强调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收费景区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要做好评估,防止客流量超限。

  问:旅游景区是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场所,通知对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通知对旅游景区控流量、防聚集、严防护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在强化流量管理方面,要求旅游景区要建立和完善预约制度,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做到旅游景区流量管理关口前置,变被动的现场分流管理为主动的行前预约管理。

  在防止人员聚集方面,要求旅游景区要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要优化游览线路,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及时做好现场游客疏导,规范景区游览秩序。

  在安全防护方面,要求旅游景区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加强各类旅游设备设施和消防装备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

  问:在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中,游客如何配合景区做好工作?

  答: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离不开每位游客的全力配合和主动参与。

  首先,游客要增强防疫意识,积极培养分时段预约参观的习惯,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规划游览路线和游览时长。提前登记联络方式、来往交通等信息。

  其次,积极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景区测量体温,出现身体不适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告知景区工作人员。最后,要遵守公共秩序和安全警示规定,尤其在景区购票点、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等区域,自觉与其他游客保持间距,践行文明旅游理念,做一个文明的旅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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