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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推出“战疫贷”助力小微企业复产

甘孜日报    2020年04月16日

已放贷1.11亿元,实际利率不超4%

本网讯 为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稳就业稳发展,近期,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八部门共同推出了小微企业“战疫贷”业务,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我州甘孜农信联社和乐山商行甘孜分行两家银行机构可办理“战疫贷”。截至4月14日,两家机构已发放“战疫贷”1.11亿元,惠及35户小微企业和涉农经营主体,以上贷款的实际利率均不超过4%。

据介绍,“战疫贷”是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和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扶贫和支小再贷款存量额度资金,或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的转贷款资金,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种特殊信贷业务。在贷款支持对象上,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要求的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申请“战疫贷”;重点包括承担疫情期间稳产保供任务的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遇到阶段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春耕备耕以及畜禽养殖急需资金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在贷款额度方面,“战疫贷”支持的单户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运用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的贷款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在贷款期限方面,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1年以内。在融资成本方面,最高不超过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50个BP(目前为4.55%),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等参与“战疫贷”的收费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

“战疫贷”业务除贷款额度、利率、担保费率等均有明显优惠外,省财政与州县(市)财政还出资给予财政补贴和贴息。在财政贴息后,获贷主体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不超过4%,相比2019年度全省小微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下降2个百分点以上。具体来看,发放“战疫贷”的银行将获得年化0.7%的业务奖补,“战疫贷”支持的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获得年化0.55%的财政贴息,为“战疫贷”提供符合要求的融资担保服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既定标准获得补助。“战疫贷”补贴、贴息及补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李小华 记者 刘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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