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2022年03月17日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至此,作为公园城市首倡地的成都,有了公园城市建设示范的“行动纲领”,标志着公园城市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作为“施工图”,《方案》既是过去多年成都探索的经验总结,又融入了新型城镇化大背景下的新理念、新内涵。记者梳理发现,《方案》里有不少近年新出现的热词,或许可以让我们一窥公园城市的未来模样。
热词一
郊区新城和卫星城
同时出现在国家层面对成都规划中,重在破解大城市病以为城市“留白”
《方案》中对于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融合格局布局中,提及两个重点:郊区新城、卫星城。这也是国家层面规划中,罕见提出成都要同时布局建设这两类城市新功能区。
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西南交通大学教授陈光介绍,“郊区新城”,是中央对于新型城镇化作出部署时出现的新名词和新理念。而卫星城的概念,则早已有之。两者的共同的功能和作用,均是疏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进而合理控制特大城市开发强度和人口密度,是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的重要路径之一。
数据显示,2021年末成都市常住人口为2119.2万人,占全省比重达到25.31%。对比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点,也即2020年11月1日零时,增加了25.42万人。放眼过去十年,成都也是全国人口增加最多的城市之一。
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省城镇化率较全国仍然偏低的大背景下,未来成都人口仍将维持一定速度的增长。因此,避免“大城市病”“摊大饼”成为城市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而建设郊区新城和卫星城,正是破解方法之一。
此外,在公园城市建设的背景下,郊区新城和卫星城的布局建设,还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为城市增加战略留白。
西南财经大学西财智库首席执行官汤继强介绍,公园城市的示范建设,目标是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自然需要合理规划空间布局,留足生态功能区和其他未来发展空间。
因此,《方案》提出,在逐步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交通便利、生活宜居前提下而设立的郊区城区;在严格控制撤县(市)设区、撤县设市基础上,推动成都周边县级市、县城及特大镇发展成为卫星城。
具体来说,郊区新城和卫星城的建设布局,是进一步划定实施城镇开发边界,促进组团式发展。同时,完善城市内部空间布局和调整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比例。最终,实现成都市的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热词二
守护动物栖息家园
成都不仅是人类居住的城市,更是珍稀动物的家园
《方案》对于“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系”布局中,出现了国际国内城市规划中罕见用词:守护动物栖息家园。
其重点内容,是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中小型栖息地和生物迁徙廊道系统,建设相关领域科研平台,持续开展大熊猫等濒危易危哺乳动物保护科学研究。
四川省社科院原副院长、研究员盛毅认为,这个细节折射出成都的特殊生态地位,更彰显公园城市建设的真谛——系统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话要从头说起。除了“世界上唯一可以在主城区看雪山的特大城市”这一头衔,成都还有一项殊荣:在国家首批批复试点的三个国家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中,成都有十分之一被划入其中。
“这个现象,在国际国内特大城市中非常少见。”陈光看来,作为旗舰性和指标性珍稀物种,大熊猫的栖息地内,分布着成千上万的动植物。因此,必须以发挥大熊猫的“伞护”作用,守护大熊猫和“小伙伴”们的家园。完善中小型栖息地和生物迁徙廊道,正是破解珍稀物种栖息地破碎化、种群孤岛化的不二选择。
陈光说,野生种群有大熊猫发挥“伞护”作用,圈养种群则指向更高层次的科研攻关。成都市内,分布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都江堰基地、中科院生物所等大熊猫为代表的珍稀动植物研究单位,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2018年,大熊猫国家公园珍稀动物保护生物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正是在都江堰挂牌。在此前后,都江堰大熊猫野化放归基地也建设投用。
由此,在公园城市建设的大背景下,保护珍稀动植物在内的生物多样性并启动科研攻关,是“守护动物栖息家园”题中之义。
热词三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两大路径,是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公园城市,是新型城镇化的高层次形态。而新型城镇化,则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路径。城镇化的进程,不可避免出现外来人口迁入城市,这其中,重中之重是农村人口的迁入。
成都坐落的成都平原,是四川农耕文明传统发源地之一。四川又是西部农业大省,全省至今仍有数千万人口生活在农村。汤继强说,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此前已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成都,必须要直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这一现实问题。
“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具有公共服务的综合体功能。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更为突出。”陈光注意到,《方案》特别提到,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路径,是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具体来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逐步放开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含租赁)3年以上的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同时,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及定期评估调整机制,多元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此外,还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