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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政协“3+3+4”机制促提案办理

本站原创    2018年11月29日

本网讯(李涛)11月23日,石渠县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就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委员各类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题协商讨论;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和办公室主任及政协机关各委(室)负责人与部分应邀委员列席会议,政协提案委主任作“提案办理情况通报”。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县政协常委会从“提、立、办、督”环节入手,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职中的全局性和基础作用,注重统筹协调从规范提案工作办理程序和建章立制入手,积极推行并实施“3+3+4”提案办理机制。即:第一个“3”是:在强化提案督办机制的同时,实行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政协主要领导“三家”联合督办,由政协提案委全程跟踪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并在专题会议上通报提案办理工作动态。第二个“3”是:实行“三协商”制度。一是强化督办协商。县委办、政府办把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分解督办,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二是开展专题协商。对委员提案中的社会关注度高的建议、意见,县政协及时专题协商、强化协商办理实效。三是互动协商,规范办理程序。承办单位采用电话沟通,提案委上门征询意见等形式,向委员征询办理意见并就答复马虎“应付交差”的承办部门予以退回进行“第二次、三次”办复,努力做到“办理一份政协委员提案,赢得一份理解支持。”“4”是:将委员提案承办工作情况纳入承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政协提案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县目标督查办“四家”进行量化共同考核政协委员提案承办情况。

由此一来,县政协二次全会立案办理的103件委员提案截止10月全部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此次主席专题会议在肯定“3+3+4”机制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针对少数提案质量不高、提案办复“三言两语”的文来文往等现象,提出了今后加强改进的系列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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