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9年11月01日
本网讯 日前,理塘县法院民庭充分运用“互联网+”,结合微信视频,远程审结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因此案当事人身在外地,原、被告代理律师也为外地律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利用网上法庭和微信视频开庭审理此案。当天上午9时,法官与原被告组建了微信群,发起微信视频聊天,在确认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开始进行远程开庭。为确保庭审的真实性和便于保存证据,庭审全过程还通过网上直播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经法官判决结案,双方当事人都对庭审笔录确认无误,整个庭审过程耗时不到一小时。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都对微信视频开庭大加赞赏,原告的法定代表宋某不禁感叹:“微信开庭的方式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成本。”被告代理律师也表示,理塘县法院民庭如此人性化,让远在外地的当事人也能及时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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