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7年08月01日
本网讯(本网记者)近日,一名读者向记者倾述他遇到的烦恼,他说,他是甘孜州本地人,攻读硕士博士8年后,回到家乡,建设家乡。在读书期间,因为对家乡的留恋没有辞职,现在回到家乡居然是以在职博士对待,看了州委州政府发的鼓励和引进人才的文件得知,在职博士奖励5万元,引进博士奖励50万元。他认为,都是通过全国统考考上的,毕业都是一样的标准,而且本地博士应该更能被留住,更能服务家乡,为什么有这样的差别?虽然他没有辞职,但属于全日制全脱产,参加了全国统一考试,和在职同等学历却有很大区别,他有些茫然,希望记者帮忙打听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
带着读者提出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州人社局,州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关于在职学习取得学历学位奖励的文件,并对读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读:根据甘委发〔2013〕10号和甘委发〔2017〕12号文件规定:对在职攻读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的,一次奖励5000元;在职攻读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 万元、5 万元,所需经费纳入州、县(市)财政预算,由州、县(市)财政分级负担。因此,在职人员通过接受后期学习和教育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按上述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励金。关于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的问题。所谓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要指通过公开招录(聘)、调动等方式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根据甘委发〔2013〕10号和甘委发〔2017〕12号文件规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学历或职称层次实行一次性安家补助。关于制定相关人才政策背景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州受环境、地理、交通、经济等相关因素的制约,致使外来人才引进难、留住难,本土人才培养难、流动难。基于这种情况,州委、州政府下大决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自2012年以来,制定了一系列人才激励政策,启动和实施了“百千万康巴英才工程”、“硕博人才进甘孜行动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既充分考虑本土人才实际情况,又统筹考虑外来人才融合情况,从而加大了人才引进、开发、储备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州高层次人才短缺现状,有力促进外来人才与本土人才有机结合,为推动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综合上述情况,我州按人才奖励类型给予相应的奖励。针对这名读者反映的问题,虽然他是通过脱产学习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但不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的规定。因此,不能按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对应享受一次性安家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