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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启动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集中整治行动

甘孜日报    2018年01月17日

      本网讯(记者 刘小兵)为进一步贯彻州委、州政府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十六条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意见》精神,日前,州政府办下发《关于扎实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绿色亮剑”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这是我州实施生态文明战略的又一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绿色亮剑”集中整治行动将持续到今年630日。其目标是:坚持“整治源头、卡住通道、管住巿场、规范流通、打击违法”的原则,对全州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实现“五个集中”“五个显著”“五个百分之百”。其中,“五个集中”即集中查处涉林违法大案、要案,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集中取缔违法经营加工木材场所,集中惩处林区野外违法用火行为,集中追责问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人员;“五个显著”即全州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偷拉盗运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显著下降,人为森林火灾显著减少,林政执法能力显著提升,干部群众护林意识显著增强,全州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五个百分之百”即全州涉林行政案件査处率、林区野外违规用火査处率、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率、进山出山检査率、非法经营加工木材场所关停取缔率等五项数据均达到100%

      《通知》指出,此次“绿色亮剑”的重点整治对象包括管理混乱无序类、非法使用林地类、非法采伐林木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类、林区违规用火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类、巡山保林力量薄弱类、林政执法不力类等八类。

      具体为:重点整治各县(巿、局)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法制宣传滞后,干部群众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淡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能力低下,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以牺牲林木、林地资源为代价换取短期经济效益等突出行为。

      重点整治未批先占、批少占多、批甲占乙、超期占用林地,越权审批林地征占用,化整为零、规避林地使用审批,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从事人为活动,未经许可私自开垦林地等问题。

      重点整治无证釆伐、乱砍滥伐,限额釆伐林木中批少釆多、批甲采乙、乱批滥采,偷拉盗运木材,贩卖、倒卖自用材指标,林木釆伐全过程监管不力等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非法贩卖和收购木材,非法经营木材制品,私设木材经营、加工场所等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在森林防火期未经审批在林区野外吸烟、烧地边、烧草山、烧茶煮饭、烧火取暖、宗教祭祀、上坟烧纸、生产用火、爆破作业,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发布禁火令后依然在林区、野外用火等突出行为。

     重点整治非法出售、收购、运输、利用、加工、转让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破坏囯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林区巡山护林网格化责任制落实不力,奖惩制度不健全,护林员不上岗不履职,巡山护林流于形式,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等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森林公安、木材检査站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执法犯法,陷入非法利益格局,对木材运输、进山人员、进山车辆、偷猎盗猎检査不力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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