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2020年05月07日
本网讯(记者 唐泽文)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我省德阳和绵阳位列其中。
此前,四川已有成都市和泸州市获批,加上此次获批的德阳、绵阳,我省获批设立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已增至4个。
通知要求,新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建设过程中,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探索创新,研究出台更多支持举措,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