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0月23日
◎陆文刚
一、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主要做法
乡城县纪委监委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丰富内涵和根本要求运用于纪律检查工作全过程,发挥“缓冲”作用,有效防止“好干部”沦为“阶下囚”。2016年以来,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45条,转党纪政纪立案41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函询、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工作约谈、诫勉谈话78人,占65%;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6人,占21.67%;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5人,占12.5%;运用第四种形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占0.83%,四种形态之间呈协调推进的良好态势。
1、落实主体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自觉并率先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分管责任。县委出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将运用“四种形态”纳入全年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任务落实。每年初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目标责任书,将“四种形态”落实情况纳入“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列入年终目标考核范畴,层层下签至乡镇和县级机关单位“一把手”以及部门纪检组长与乡镇纪委书记,明确部门和乡镇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目标责任书压实主体责任,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2、强化思想引领。县委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纳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培训内容之中,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辅导讲座、宣讲交流、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短信平台、LED显示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学习、宣传、解读“四种形态”的具体内容。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全体党员干部,使大家对“四种形态”有更深理解和掌握。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不以大案论英雄,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既有“霹雳手段”又有“菩萨心肠”,把守好“四种形态”四道防线,树立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新观念,立足学思践悟,促进工作开展。
3、实施提醒谈话。县纪委监委对有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反映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早拉警报、早敲警钟。比如,每逢党员干部举办婚丧嫁娶、乔迁、调动、升学、就业等,县纪委监委给有关人员提前打招呼,告知纪律规定,明确参与对象、人数、礼金数额。使广大党员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避免发生干部违纪案件,也保护了干部。
4、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立足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紧盯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等监督执纪,严惩顶风违纪行为。围绕上下班纪律执行、工作时间进茶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和发放福利等问题,组织21批次明查暗访;扎实开展“雪域清风”行动,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空饷”行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整治发展软环境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部门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21份。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
5、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乡城实际,县委、政府制定了《乡城县严格规范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乡城县行政效能建设问责办法(试行)》,下发了《关于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1+1”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干部职工涉枪、打黑除恶治乱、软环境治理。县纪委监委以执行这些制度为已任,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6、突出纪律审查重点。县纪委监委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严肃问责追责,保持高压态势。2016年,查办了然乌乡政府工作人员何某某挪用生态奖补案,教育和震慑了全县党员干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思想认识方面。践行“四种形态”,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担起来。个别乡镇和部门在落实“两个责任”上还存在不平衡的地方,存在主体责任落实力层层递减、监督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大等现象。
2、能力担当方面。现实工作中,部分纪检干部对“第一种形态”理解不深刻,思维有偏颇。一方面怕担当,不愿得罪人。乡城县是人口小县,全县总人口为3万人,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象不多,纪检干部生活圈子小,容易受人情因素的干扰,抬头不见低头见,开展监督执纪审查时,拉下脸不容易,存在怕失人缘、怕丢选票等顾虑,缺乏敢于担当、较真碰硬的勇气。另一方面,能力水平不足。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审查调查谈话等要求纪检干部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善做心理疏导,开题能有“三板斧”,但因能力和水平问题往往出现“对象没红脸出汗,自己倒先红脸出汗了”的尴尬现象。
3、形态转化方面。监委成立后,纪委监委的自由裁量权更大了,存在四种形态如何转化上认识把握不足。一、二种形态之间 “纪与非纪”问题,三、四种形态之间“违纪与违法”问题,顶层设计上没有统一标准,对每一种形态、每一种具体运用方式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如何实施没有明确界定,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分不清哪一种形态该采取哪种具体方式去实施,造成纪法不分,在落实转化措施上,难免“走样跑调”。
4、制度建设方面。当前,对“四种形态”的运用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具体、操作性强的指导性意见,也没有建立相应的机制、制度,在具体运用中缺乏操作依据和实施保障。在实践中,由于没有建立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适应的配套制度,致使没有将“四种形态”有效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四种形态”从理念变为现实。比如:全县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还处于摸索探索阶段,从统计数据来看,有的反映问题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或反映笼统、不具体等本可以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的问题线索,还是习惯用初核方式开展核实。责任追究不明确。当前对于“四种形态”运用还没有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追究主体、内容、形式和程序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依据,责任部门不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职不力难以进行责任追究。
三、落实“四种形态”的思考
近年来,乡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好向善,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但乡城并不是一片净土,从纪委监委查办的案件来看,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有生存的土壤和空间,迫切需要践行好“四种形态”,努力挽救每一名干部。
明晰责任。县委要厘清主体责任,坚持把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放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研究、安排、落实。重点要把“第一种形态”抓在手上,看到苗头就去提醒,听到反映直接过问,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对分管范围内的人和事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不做老好人。县纪委监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强化监督。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要构建大督查格局,明查暗访相结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12463”发展思路,“脱贫摘帽”目标,生态环境治理,民生项目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作风转变等发挥“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要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双管齐下,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创新方法。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把“四种形态”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加大对“四风”问题通报曝光、问责追究力度,特别是要紧盯春节、“五一”、中秋等重要节点,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等监督执纪,严惩顶风违纪行为。注重把“四种形态”落实到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及时阻断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发展的路径。
健全制度。首先是完善问题线索排查制度。把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纳入监督视野,从群众的呼声中,从信访举报中,从党风巡查、专项治理中,从正在查办的案件中以及社会舆情中发现蛛丝马迹。二是深化谈话提醒制度。把工作做在平时,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从源头抓起,从小处着手,早打招呼、早作提醒、早点预防。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体系,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情形和方式、力度,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肃问责;对组织涣散、“四风”问题突出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失察失管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四是明确“四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对每一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要出台明确的细则,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消除人为因素影响,体现执纪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提升能力。要以正在开展“不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纪检干部的能力提升,深刻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使其自觉成为实践“四种形态”的维护者、执行者和落实者。要从严从实带队伍,坚决杜绝“灯下黑”,坚决清理“害群之马”,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铸造干净、担当、务实的队伍。进一步消除思想上误区,树立“查大案要案是政绩、抓早抓小抓预防更是政绩”的观念,紧抓“常态”,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狠抓“大多数”,严格执纪、宽严相济,严抓“少数”,动辄则咎、绝不手软,恒抓“极极少数”,重典治乱、警示震慑,既盯住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强化运用“四种形态”的组织推进,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作者系乡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近年来,乡城县纪委监委以“四种形态”为基本遵循,突出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践行“四种形态”上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