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8年12月12日
本网讯 “现在人行道是红灯,您这样过去会非常危险。”“您好,请不要在这边停车,会影响到后面的车辆通行……”12月6日,理塘县交警大队交通劝导员扎西就对多起不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和行人进行了劝导。
扎西是无证驾驶违法人员,在拘留5日后,他自愿签订劝导承诺书,由城区秩序中队民(辅)警带领他穿上交通劝导员“马甲”,在理塘县城主要街道进行10天的劝导。无证驾驶违法人员当交通劝导员,这是理塘县交警大队为教育交通违法人员推行的一项新举措。
据理塘县公安局政委兼交警大队大队长扎西朗加介绍,由于地处偏远,群众驾驶办证意识比较薄弱,采取这项新举措,就是为了“引导一批、普法一批、宣传一批”,认识到无证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带来的危害,做到安全出行关系你、我、他。
10月22日,理塘县交警大队制定了部门联动计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第九十五条规定,采取行政处罚罚款与拘留五日处罚。拘留期满后由无证驾驶人员自愿决定,在为期10日内自愿签订劝导承诺书后可担任交通劝导员。由秩序中队牵头,车管所、事故中队、办公室等所有人员参与,带领交通违法人员上街劝导。
扎西当看到一位女士骑着电动车还带着小孩逆向行驶时,立马将她叫停,然后还耐心为她宣讲:我也和你们一样,在前不久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是经过交警的教育和这几天自身交通劝导生活,了解到不遵守交通规则不但会扰乱交通秩序,还会造成交通事故甚至生命危险,遵守交通规则,不能心存侥幸……劝导员的劝导使得这位女士惭愧之情油然而生,不断的说:“不好意思、一定不会再有下次咯。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我以后一定注意。”
40多天来,理塘县交警大队查处的48名无证驾驶人员,经过民(辅)警教育引导、普法、观看交通事故宣传视频资料,48名交通违法人员都自愿上街担任交通劝导员,愿意为群众出行进行交通普法,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宣传无证驾驶所带来的危害。
理塘县交警大队这一新的交通安全教育方式在人民群众中得到了一致好评,说这样的教育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效果也很明显。县委中心报道组 叶强平